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15-02-28 19:05:24: 嘘 andyab: 通奸破坏的法益根本不明确 你讲的那两个原因事实上比较 02/28 14:00
: → andyab: 接近情感上的破坏 02/28 14:00
: → andyab: 请你先搞懂刑法的目的跟功能 02/28 14:01
想要<通奸> 不会"先"办离婚吗?
一旦离婚后 谁还管妳(你)要和谁发生性关系?
没离婚 就在搞<通奸> 往往造成:
人家配偶心理受创 + 人家小孩心理受伤 (整个家不平静 有人还要因此看心理医生)
怎会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