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nocom ()》之铭言:
: 今天看到韩国己将通奸除罪了
: 不知道是好还是坏
: 今天的鲁叔真是雪上加霜呀~~~XDDDD
: 报导是说东南亚只剩北韩跟台湾还没有除罪
: 原来大家都除罪了
: 台湾这一点真是太跟不上时代惹
: 本来嘛 这一条就不合理了
: 不管是人妻还是老公 要通奸就直接离婚就好了
: 搞什么防害家庭 根本是以刑逼勒索
: 一堆假掰人夫跟人妻 早该离了
通奸本来就是有<妨害家庭> 及 <危害到小孩权益&感受>
大人自己只顾自己情欲爽???
试问: 欧美国家虽通奸除罪 但其社会的<婚姻结构>有比我们稳固吗???
动不动就离婚 或被小三(小王)介入 然后一堆<<单亲小孩>>或<<重组家庭>>
通奸除罪(更方便小三/小王破坏别人家庭)有什么好学的???
看看电影<<少年时代(Boyhood)>> 其中男主角和他的姊姊 就不希望他们的爸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