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和女友去U2做爱后被提分手

楼主: FinalAce (王牌)   2015-01-04 21:39:40
※ 引述《hiimlive (娘娘驾到)》之铭言:
: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铭言:
: : 这篇太扯了啦!
: : 女方起码也大三UP。
: : 两年才交往,暧昧的够久了。
: : 他为一错的地方,就是想开房间不去开房间,跑去U2。
: : 不想一开始不说,做到一半才说。
: : OK,基于尊重,男方也没继续督了阿!
: : 意思是他同意男方继续督。
: : 女方同意给督,男方尊重她不想做,所以请她帮忙吹。
: : 不愿意可以拒绝,自己要含的,不要放马后炮再来靠北边走。
: : 你看吧!她自愿的。
: : 道歉个屁!
: : 道歉叫做风度,不是理所当然的!
: : 从头到尾没强迫,都在女方自愿的范围内。
: : 到底什么地方需要道歉?
: : 去U2经过妳同意
: : 要督也经过妳同意
: : 要妳帮忙吹也经过妳同意
: : 然后现在妳说不尊重是什么超展开?
: : 原来是这样,那约去U2不去开房间就没错了。
: : 哪里不尊重阿?
: : 他有强迫吗?
: : 欸!这是你朋友耶!你还不说公道话帮着怪他反而是乡民说公道话这哪招= =
: : 本来就是阿!不愿意可以讲,不讲期待对方发动读心术还是通灵?
: : 根本没啥好道歉。
: : 男方从头到尾都没错
: : 他明明就有经过女方同意。
: : 女方自己莫名其妙以为男方会读心术,猜到她要或不要喔?
: : 当然没有读心术阿!
: : 然后就被怪变态、色狼、不尊重。
: : 这些根本都是莫须有的罪名。
: : 原PO你可以帮我一个忙吗?
: : 帮我请那女的吃大便!
: : 结论:理由都是假的,只有分手才是真的。
: : 想分手,还怕没理由?借题发挥而以。
: 约会强暴通常如何发生的?
:    约会强暴典型是发生在一位女士与男士单独在一起时,假如一位女士单独到男士的
: 房间 、公寓或者到他的汽车里,这位女士就有可能受害。但当其他人在附近时,约会强
一位女是跟男士(O)
单独到男士的房间、公寓、或者气车里。(X)
条件不符。
: 暴也 可能发生,例如当楼下有许多人在聚会,而在楼上房间就发生了强暴案件。 酒精和
: 药物通常也是影响约会强暴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许多被害者说,案子发生时 她们喝太
原文没有提到女方被下药
条件不符
: 多的酒或吃了药,以致根本就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事,当她们清醒知道发生 什么事时
: ,已经太晚了。但有时被害人也许也没有喝酒或吸食药物,亦可能有性暴力的 情况发生
原文没有提到男方使用暴力使女方屈服
条件不符
: 。
:    ‘误认’是另一个可能发生性侵害的征兆。例如:女孩与男孩在一起时,女孩态度
: 很亲 切,但男孩却误认这是女孩有意与他发生性行为。当女孩说‘不’时,男孩可能会
: 误认 为‘可以’,而当女孩表示抗拒时,男孩都有可能忽略,并且认为这代表了‘是’
: ; 当女孩反抗时,有些男孩甚至会觉得兴奋。
原文没有提到女方说不
条件不符
:    甚至当女孩用力的反抗 时,男孩却认为他只是在说服女孩,并非是强暴她发生性关
原文没提到女方用力反抗
条件不符
: 系。有时候女孩自己也许并 不清楚他到底想要什么,她尚未做决定。假如她在过程中改
: 变心意,不想有性行为,这 时男孩可能会感觉被欺骗、拒绝,因此生气,男孩可能对于
: 女孩的一些非语言讯息,例 如:她对于接吻、抚摸表现出的愉悦,就理所当然的认为女
: 孩希望跟他发生性行为, 此时男孩可能误导,因此认为理应去获得满足,而不管女孩的
: 想法,这些都可能导致强 暴案件的发生。 虽然约会强暴通常是无预谋发生的,但有一些
: 仍然是有计画性的,有时男孩会主动提到 这个问题,而且计画性地想与女孩发生性行为
: 。但是并未被惩罚。
: - -
: 上述文字转载自 性侵害防治委员会
: 有板友提的观点认为女生拒绝性行为以后,男生要求女生为其口交,女生未拒绝,因此是
: 自愿、不是强暴。
要谈强暴,请你说出用什么方式、手段,来产生"不得不"的强迫性。
说不出来,强暴在哪里?
: 这样的观点我觉得很有疑虑,因为这对男女一开始就不是说好去U2发生性行为,因此女生
: 有被迫发生性行为的感觉,我认同S大的观点。
有没有强迫,不是看证据认定,是看感觉认定的阿?
: 我们都是旁观者,对这个事件要怎么讨论都行,我来这里回文纯粹提醒其他“阅读,不讨
: 论”的弟兄们:
: 倘若你真的同意“该事件中,女生自愿替男生口交,故无强暴犯罪疑虑”,那你真的要小
: 心了…
: 哪天出事,这里没人能帮你,你拿支持你观点的板友的论述去说服检察官、法官、受害者
: 、受害者家属…要赌这一把吗?
如果拿不出证据证明是被强迫的、证明自己被下药或灌醉。
哪个法官会这样乱判你告诉我?
如果证据都没有光凭嘴或感觉就能说强暴的话。
那你反而要小心了,就不要哪天跟老婆吵架他就告你强暴。
反正你觉得没证据也能算嘛~
: 假若被告成的话,一辈子有案底,往后你的人生都背负著强暴犯的臭名。
: 我认为事件中的女方并非自愿为男方口交,女方已用“哭泣的强烈手段”表态自己不愿进
: 行性行为,男方仍要求口交,在狭小黑暗的包厢里,女方处于弱势的情况下,自由意志可
: 能受到压制、胁迫,出于恐惧、极欲脱身的心理状态下(女方提到“赶快射一射”),选
: 择为男方口交,以求安全脱身。
门是有上锁嘛?
店员下班了嘛?
男方有带武器嘛?
那有什么安全疑虑你说说看?
说不出来的话那你这段不就等于乱说?
: 奉劝大家做事情之前还是想清楚,批踢踢开玩笑大家笑笑就过了,这种有可能被判刑的犯
: 罪事件,我觉得应该严肃以对,若有板友涉世未深,对开玩笑的论述信以为真,到时候出
: 事上法庭被检察官起诉、法官判刑,那就悲剧了。
就是要严肃以对,所以应该要看证据说话,就事论事。
没证据的情况,不该以感情、或是过去经验的投射来随便抹黑一个人是罪犯。
: 欲了解更多约会强暴可至Google搜寻,官方有很多相关讯息可参考。
: Ps. 和犯罪有关的事,我觉得不宜开玩笑。
: 女生是不是自愿?
: 自由意志在处于黑暗密闭空间、弱势的情况下有无遭胁迫、压制都有待讨论,凭女方在上
: 述弱势的情况下,非常可能是为了求自保、脱身才应付男生要求,以此判定为自愿…。
既然你都说还有待讨论,代表你根本没证据指出是强迫的。
那你谈强暴又是条件不符
从头到尾都条件不符,却还能大谈强暴,随意污蔑另一个陌生人是强暴犯。
你不会觉得自己太扯?
你有跟你任何一个人发生过关系吗?
那我能直接脑补说对方是被你强迫的,说你是强暴犯吗?
摆明不合理对吧?
自己换个角度想,就会知道没证据的情况下指控他人是罪犯是多么恐怖的事情。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04 21:44:00
其实前几天篇专业律师出来说明法律实务了 可惜好像没什么人看 大家宁愿选择相信这种貌似譁众取宠似是而非的文章如果那么容易就告得成那仙人跳事件应该会爆增...律师那篇文反而是提醒女生遇到这种状况应该要大声呼救而不是选择隐忍妥协 事后才提告 这样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如此不但告不成 还有被反告诬告的风险在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5-01-04 21:49:00
楼上,实务难告成指的通常是"事后"后悔的譬如去旅馆,快快乐乐进去快快乐乐出来然后后悔,那调影片就可以"还男方清白",请注意我是用这字眼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04 21:51:00
当下不愿意但妥协配合 事后要怎么证明是非出自本意?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1:58:00
女方提告,检察官起诉,看法官怎么判就知道了。
作者: TQTa ( )   2015-01-04 22:00:00
明天鸡腿饭会开吗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2:00:00
我啥时污蔑陌生人是强暴犯?我是指这案件有被起诉的可能。反正被起诉的不是你,所以你怎么谈都行,我替K的朋友担心呐。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04 22:02:00
你有看前几篇有律师发文了吗 他的分析是起诉机率不高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2:02:00
告人没有告不成的,是看检察官有没有起诉、法官有没有定罪而已。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04 22:03:00
你却把人家讲成99%会被起诉...我是比较相信业界人士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2:03:00
起诉机率不高,不代表不会起诉,你朋友下次敢拿自己的未来再赌一次这种事?别闹了。我真心替你朋友想。
作者: Gratulor (与光同行)   2015-01-04 22:04:00
…我有个朋友,和女生去一夜情,女生还称赞他。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2:04:00
劝劝朋友,下次不要这样吧。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2:05:00
我没说99%起诉。你相信业界人士我没意见啦。善心劝导而已。被起诉的又不是我
作者: Gratulor (与光同行)   2015-01-04 22:05:00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啊。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04 22:08:00
回王牌大:同个讨论串scy75515大的文章我从来没说过朋友的行为是对的 我也跟他讲过了不要再自婊到是h大不了解法律实务就危言耸听...你不觉得你是在害相信你文章的女生吗?反正"自己觉得"不舒服 事后再提告就好了 但如此在法律上不但站不住脚还有被反控诬告的风险至于楼上的G大 你朋友是在法庭还是侦查庭和女生和解的吗?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5-01-04 22:18:00
可以一边随意暗指别人强暴 一边强力维护女人观感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04 22:18:00
如果你朋友不了解怎样的状况才会被起诉甚至判刑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5-01-04 22:19:00
我个人看得都快吐了 还一堆人推不知道在想什么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04 22:19:00
而是一听到被告就怕的与对方私下和解 这样不是成了冤大头?
作者: Gratulor (与光同行)   2015-01-04 22:20:00
他不是后者,再告下去也不会赢而且影响到工作了。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01-04 22:21:00
前面有律师po文过了 不是强暴 不会成立 END理由就如这篇所说 女方没反抗 当然不是强暴不爽?不同意? 去跟那些法官抗议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04 22:23:00
法官表示:去跟立委抗议 叫他们修法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01-04 22:24:00
起诉当然是会起诉 最后也是无罪啦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04 22:24:00
G大 我不清楚你朋友的案件实际上是怎样所以无从评论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01-04 22:25:00
那只是程序而已 不代表有罪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04 22:25:00
但我觉得律师的文章对男女生都很受用 有了正确的观念才能在需要的时候保护自己 男生怕被仙人跳 明明告不成的还是怕的付钱和解了事 而女生遇到事情不是凭自己的感觉去判断而是要尽量的保全证据
作者: Gratulor (与光同行)   2015-01-04 22:27:00
…谈实例不代表不认同法律专业啊。他找我诉苦的时候直觉就是专业仙人跳这有细节不多说。免钱的最贵是真理。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2015-01-04 22:31:00
律师篇发了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04 22:31:00
我没有指你不认同法律专业啊 再说我朋友的事件是情侣关系不是什么仙人跳 所以我觉得如果他因此被告会觉得很....当然他的行为给人的观感不好 不代表可以在法律上也可以无限上纲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2:33:00
提醒女生小心约会强暴是害到女生?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5-01-04 22:33:00
同意这篇和哪篇律师的文 强暴根本就胡扯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01-04 22:33:00
其实妳朋友就是你本人吧 ㄆㄆ妳朋友知道你这么替他说话一定很感动ㄋ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04 22:34:00
h大 你要这样讲我也没办法 毕竟我朋友不是约会强暴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2:34:00
你朋友被告你觉得很怎样又如何?他终究还是被告了啊,所以才劝你叫他要小心,不要再做这种事。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04 22:35:00
海洋大 我印象中日本好像没有U2这种场所= ="我也没有喜欢在特殊场所做爱的癖好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2:36:00
我没说你朋友是,但你朋友可能被女方指责是。这是你朋友此刻承担的巨大风险。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04 22:38:00
你在女板那篇回文下方的评论不就是引导大家"这就是约会强暴喔"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2:38:00
提醒大家注意,我引用的都是政府机构的官方宣导。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01-04 22:39:00
我想..你说的所谓的"约会强暴" 跟刑法定义的强暴是不同概念......... 在不同事情上讨论本来就会鸡同鸭讲在刑法上 本来就不是强暴... 就这样当然 对于女生来说 她是觉得被强暴了没错啦...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2:40:00
海56不要讲那么多啦,现在都不做爱滋宣导了喔?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01-04 22:40:00
可是本来就不能自己觉得怎样就可以将男方起诉吧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04 22:40:00
所以我才说那篇只是譁众取宠带风向罢了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01-04 22:42:00
一定可以告没错阿 .... 这不能代表男方有罪 就是这样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杆)   2015-01-04 22:42:00
当然是主观决定啊......夫妻都可以告了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2:42:00
况且K大朋友现在在女方社交圈等于也被贴标签,这对K大朋友都是很不利的状况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04 22:43:00
没人说不能告 站不站得住脚或者会不会被起诉而已都被打脸了还要说人家超级不利...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2:43:00
ann大正解,夫妻都能告了。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01-04 22:43:00
被告就被告阿 有什么好不利的= = 顶多就跑法院跑一跑 跑完之后 无罪判决GET 哪里不利= =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2:44:00
超级不利的意思就是,女方很可能会告你朋友来,这你听不懂?被告难道是超级有利?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5-01-04 22:44:00
讲什么废话 要告谁谁管得了阿 哪天哪个神经病要乱告人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5-01-04 22:45:00
强暴是能不受理喔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04 22:46:00
好吧 我只能当你没说了 唉好像多少能体会王牌的心情了Orz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01-04 22:47:00
强暴没什么啦 你看KOBE不也是快快乐乐打球吗?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2:47:00
那要看情况啦,如果K大朋友根本不认识女方,却被女方告,那直接反告诬告就会成立。但依据K大朋友的事情来看,有人敢说100%没事?我们乡民你一言我一语,到最后被告是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2:49:00
我是务实讲可能发生的事,王牌说的女方自愿说,可能可以帮你朋友心里好过一点,但对于你朋友未来处理这种事,说不定反而让你朋友认为他可以继续这样做,那万一他不幸碰到会告的,甚至扭曲事实求胜诉的,这样难道对你朋友比较好?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01-04 22:49:00
去湖人队帮他朋友加油吧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5-01-04 22:50:00
就算女生高高兴兴做完一样可以告男生拉 是在说什么啦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2:50:00
在这里得到声援固然心里得到安慰,但对未来做决定没实质帮助啊,多看点官方文宣,参考参考,万一真的被告,起码知道如何应对,不要让自己身陷险境。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04 22:55:00
你说的那些根本是你自己脑补的 你怎么知道我没劝他你怎么知道他没反省没觉得自己不对? 就针对法律实务上讨论你一直要跳针扯别的Orz 用一些是是而非的的言论去混淆视听好吧 我只能跟你说谢谢指教了 对不起明天还要参加学会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5-01-04 22:56:00
到底是被告了没拉 我看有些人想告就告 有些人会注意事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04 22:57:00
我觉得你真的是超棒的 那么好心发文提醒大家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5-01-04 22:57:00
实是什么啦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01-04 22:58:00
日本都已经快12点了@@真想去日本喝喝茶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2:58:00
K大太抬举了,我只是努力帮助大家不要被告而已
作者: flamedevil (韩哥 不要哭~~~Q_Q)   2015-01-04 22:59:00
---------------以下开放鸡排摊点菜----------------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01-04 22:59:00
可以点日本妹 2小时吗?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2:59:00
你朋友真的被告很麻烦,在批踢踢大家跟你讲你觉得舒服的,对你朋友根本没帮助。冷静衡量风险、预先准备才是真的。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04 23:00:00
淦0粮 本来今天下定决心要10点睡的 为了一个XX搞到现在大家晚安
作者: flamedevil (韩哥 不要哭~~~Q_Q)   2015-01-04 23:00:00
日本妹缺货~ 只剩台湾跟越南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01-04 23:00:00
我更干 这4天都没喝到茶明天要上班 超干 烦
作者: pusufu (不苏胡˙灬˙)   2015-01-04 23:01:00
翘班啊 我打算旷职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01-04 23:02:00
真的旷职再说 3Q嘴砲我也会阿= =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04 23:04:00
你说的没错 我在这里浪费时间跟你争论根本没意义 因为你永远再跳针 关掉电脑好好准备明天的学会才是真的淦又浪费五分钟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3:06:00
K大,我不准你这样说王牌大!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01-04 23:07:00
他好像是说你吧 虽然我知道你是故意的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3:08:00
…居然是说我
作者: BirthdayBoy (生日哥)   2015-01-04 23:12:00
很明显是在说你啊 ACE最后一次回文无关他啊
作者: ELF004 (艾尔夫澪澪肆)   2015-01-04 23:15:00
说真的 去找女方问实际点 如果你朋友当下不觉得有错事后回想根本也不会发现哪里有问题 细节很重要 他露的说不定就是被骂变态的关键 同样的也有可能就是被告的关键今天手上只有男方说词 当然一堆人觉得没事女的有问题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5-01-04 23:17:00
没有被告
作者: ELF004 (艾尔夫澪澪肆)   2015-01-04 23:18:00
天晓得你朋友忘了什么他觉得不重要 但女生很CARE的事我知道没有被告啊 我是说女方CARE所以说是变态 既然她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3:19:00
不要让大家不开心。
作者: ELF004 (艾尔夫澪澪肆)   2015-01-04 23:19:00
在乎那件事 假如有人被告当然是抓着那点啊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01-04 23:20:00
安啦 真的变成法院认证强暴犯 去湖人队打球就没事了Kobe不也是很快乐吗? 那没什么啦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5-01-04 23:21:00
XDD 难怪有人被告 就会被推价钱谈不拢
作者: hiimlive   2015-01-04 23:25:00
帮推文
作者: qqapple (IRISIZM)   2015-01-04 23:48:00
娘娘EQ好好哦!
作者: hiimlive   2015-01-05 07:30:00
因为我是发自真心担心K大朋友,EQ当然好,我不会讲好听话给K大朋友听,那可是会误了他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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