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utureq (无名再见)
2014-08-01 09:11:51一有人走就要开始警觉了,至少要开始更新履例
每天花十分钟想一下,如果离职要去那边?
第二个人走了就要开始动作了,至少投几家公司试个水温
检讨一下。
虽然这些动作、很麻烦、很浪费时间。
若第三个人走了,你就跟老板摊牌吧,加薪几成,不然就换工作。
接烂摊子的工作,只有苦劳,没有功劳。
※ 引述《JK (525天倒数)》之铭言:
: 一个同事提了离职,一个要请育婴假
: 本来我想说至少把专案做完再说
: 不过今天另一个负责一半程式的的同事跟我说他也提离职了
: 搞不好真的是最后一根稻草了
: 剩下3个人等于走了一半
: 也不可能接下所有的程式
: 说不定就像 骨牌一样一个接一个倒光了
: 做个专案能把人全部搞走也真是奇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