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关于雇主为保健保问题

楼主: ko363630 (打杂路人甲)   2014-07-06 12:50:02
其实本来想去JOB找类似专版发文讨论的
但还是觉得馒头版上的能人比较多
希望能有大大可以解决我的问题 文章有点长
事情是这样的
原本小鲁是在北医工作的
因为私人生涯规划,只做到今年三月底.
后来,我因为某件事情再等结果
想说到7-11打工来度过这段过渡期
结果在大X森X的某家有MXT的7-11打工
因为太操太累,加上无法接受老板的领导方针(一年内逼走八个晚班)而选择离职
在我离职两个月后,我突然收到健保局的催缴单,要我补缴4-5月份健保
我看一下上面的明细 4/1转出台北医学大学 ,6/3转入我现任工作的公司
这件事情,只要我向7-11总公司通报或是劳工局申诉
对前雇主来说绝对非常的伤, 只是前任雇主的态度让我无法接受
一开始是口头告诉我是会计疏失,直到最后我说要通报总公司才跟我说是他的疏失
而我跟很多位被他逼走的同事聊这件事,试图寻求一个解决方法
大家的共通点是,大家希望前雇主接受应有的处罚.
但是碍于前任雇主的老公对所有员工其实不错,大家也不希望会害到她老公
而现在问题点则是 一但我闹上去了 她老公绝对会被牵连进去
我也很犹豫不知道该怎么做比较好.此外,也是因为我第一次碰到这种事不知道怎么处理
但我自己的想法是,我care的是态度. 前任雇主一开始不愿承认自己的疏失
只说是会计的问题,一直到我最后说要通报总公司才肯道歉
加上一但想到如果不是我那两个月福大命大没发生什么事情
万一我发生意外,谁要负责?我的权益该怎么办?
想请问各位大大有什么看法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独)   2014-07-06 12:53:00
你自己都想折衷处理的话 那就限期要求补偿你2个月健保费虽然我认为雇主是连续性累犯啦 并非只是疏失而已
楼主: ko363630 (打杂路人甲)   2014-07-06 13:01:00
就是因为雇主这样子,所以不想放过他一想到这么简单就放过她,之前吃的苦不知道算什么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4-07-06 14:05:00
那就不要乡愿
作者: fr370789 (小王子)   2014-07-06 15:30:00
你的权益都不要?直接通报阿这段时间可纳入退休金,你不要领就不要通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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