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5D6M6C (no)》之铭言:
: 最近遇到一位顾客在聊天的时候
: 她就表明希望可以在结婚之前怀孕
: 她走掉以后我就在跟老板讨论说
: 我一直以为带球结婚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 或是不小心造成的
: 竟然有男女双方协议好在结婚前先怀孕之后再结婚
: 难道就不会有女方怀孕后性格大变
: 男方受不了悔婚的情形发生吗
: 老板就说
: 你少见多怪
: 我认识很多人现在也都有先有再结婚的想法
: 才不会导致结婚后公婆给的压力
: 反倒是你
: 没有女朋友还想那么多喔
: 多做事比较实在啦
: 不知道大家是怎样认为的
以前的女生很怕小孩父不详,
但现在不少女生不怕自己养孩子,也对媳妇这身分完全不向往,
我下面要讲的切入点,
若要考虑"父不详很丢脸"的话,就完全切不下去,
但若不在乎这个,
那就无啥不可的:
女人婚前子宫是自己的,
发现自己怀孕后要生要流可以自己决定,
小孩姓氏也可以自己决定,
女人婚后子宫就有一半是老公的,
要干嘛都得跟老公讨论,
老公不愿意签名就不能人流,
小孩姓氏也得跟男方讨论,
所以婚前先有个孩子再来想要不要结婚的事情,
对女生其实不算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