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肯定有些家伙是极度不适合拥有权限进来的人!!!
今天我去练鼓,发现圆桌上丢著一个喝光的50岚大罐饮料瓶
在摆放speaker桌子上,有另一瓶50岚未喝完的奶茶,以及一罐喝完的麦当劳的咖啡杯。
因为前一两天我去的时候还没有,所以若是去调这一两天的门禁系统记录,
看是哪个学号刷进了团室,相信可以轻易找到凶手。
不过这不是我这篇的重点,我的重点是想表达
就算改成利用门禁系统,仍然不能解决使用者习惯不佳所造成的问题
现在才刚开学不久,会知道要去学务分处登记使用的人一定还不多,就已经这样
将来若真的用上一篇社长所讲的那种方法来管理练团室,大部分时间开放给所有学生借用
一小部分时间给杏林摇滚专用,我敢保证,不用到一年,就算是全新的器材
其老旧、毁损、小零件遗失的程度,就可与现在团室中服役中的老旧器材相同!
我也知道这是在韦股长要求下所提出来的使用办法,但我真的觉得这样不行
因此想尝试提供另一种解决之道,欢迎大家讨论指教一下。
其实最最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我刚刚讲的,有些练习的人真的很白目
就算是用了门禁系统,也只是阻挡了没有学生证的白目,
有台大学生身分的白目仍然可以顺理成章的进团室耍白目(其白目事蹟文章开头已详述)
另外,把使用时段切割成(完全对学生开放)/(杏林摇滚专用)不但没有解决问题
反而使管理上更加困难。
假设今天发现了团室器材毁损,或是不当使用团室所造成的其他破坏
按照原本的管理办法要怎么样厘清责任呢?
还是说下次遇到器材毁损又要再废社一次,全部的人都不准使用?
练团室中有很多东西是必须定期维护更换的,虽然频率不频繁。
而使用者的使用习惯就是决定这频率的一个重要因素。
今天如果我不是社员,我刚学乐器不久,我当然不会知道如何维护器材,我只会知道
B2有个地方可以让我尽情的练习。
在这种情况之下,练团室器材毁损的速度绝对比之前快许多。
(先例请参照椰风摇滚社放在二活4楼的2组爵士鼓,现在应该只剩下0.3组了吧)
还有我绝对没有在帮0.3乐器行打广告。
若是完全社团专用的话,则可以有社团的规范,来约束每一个使用者。
例如先前帅气的金毛学长(宗咏)那年代所使用的练团签到表,
大家在使用前都会先检查各器材状况是否OK,因此若是有问题就可以马上发现,
然后社团干部就可以来处理。因此在那段时间里虽然团室使用极为频繁
器材被操得很凶,却也没有什么损坏的问题。
因此我诚心的建议,可以和韦股长说明这些理由,
请韦股长把B2练习室的租借权力完全交给杏林摇滚社负责。
事实上,这并不代表练团室就会被一堆阿猫阿狗进来使用,我想这是韦股长最在意的一点
要进练团室还是必须要刷学生证,而门禁系统是由韦股长输入学号的,所以其实韦股长
还是能够确保能进练团室的那群人必定有台大在学学生。
而进入练团室后,就必须遵守杏林摇滚先前订的规矩。
其实这些都是很基本的规矩:填器材检查表、不遗留垃圾、不破坏器材
相信到哪里练团都是一样的规矩。
或许有人会质疑我说:你这样是不是想故意排除不是杏林摇滚的人使用B2练习室!?
我的回答是:没错!不是杏林的人当然就不能用杏林专属的练团室!!!
但是请问加入杏林摇滚社有任何限制吗?没有,所以如果你想用的话,
欢迎您加入杏林摇滚社,并且在社团制定的规则下正确的使用各种器材。
此外,我觉得不能不收费,我知道韦股长的出发点是为了学生好
但是使用者付费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况且这完全没有营利性质啊!为什么要觉得好像收钱的社团就很罪恶?
收的钱会变做社费,社费就是拿来购买我先前提到的那些必须定期更换的耗材类物品
例如鼓皮、偶尔换麦克风、偶尔修音箱
以及社团办活动所需经费(社团成果发表借场地、器材费用,社员大会食物费用)
这一切都是需要钱的,当然学务分处可能有经费能支付,
但我想这样学生自治社团的意义就大打折扣了,相当可惜。
简单的总结一下,就是我真的希望可以和韦股长再说明一下
将B2练习室的使用权全部交给杏林摇滚社。
相对的杏林摇滚社也会对团室中器材维护负上完全的责任
(之后的使用规范必须确实执行,干部可能要特别留意一下)
韦股长可以定期下来检查器材是否正常
这样对资产拥有者(学务分处)、使用者(学生)、还有器材本身应该都是较好的
真的麻烦社长了,因为我是老人所以很多话。
希望这样分析之后可以顺利使韦股长接受,或是社长您也可以把上面文章印出来
下次去和韦股长谈时给韦股长看一下。
谢谢干部们
祝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