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借钱哪混得下去啊!袁世凯养那么大批军队还来个五国大借款,那时的中国啥重工业产品都不能生产,财政一大屁股债,军阀混战,哪一个有雄心的军阀干脆一次借个够答应列强要求买入大量战机坦克要扫平其他乌合之众的军阀绝非难事,1914-1918年间,日本银行以工业贷款的名义给予中国政府数次行政贷款,以天然资源作为担保品,而不管资金的用途(有够佛心),不知道北洋军阀能不能买到坦克甚至零战.日本对华要求的二十一条条款:日本接收山东省内旧德国权利、并扩展筑路权、定居权和通商权的要求,看不出有啥不能接受之处,要求做生意在华获定居权(向台湾申请居留准许居留几年还能获得国籍安奉和吉长铁路的权益再展期99年(这比较不能接受,用买的等日本铁路筑好再向日本买下,以及日本人在内蒙东东部和南满的开矿、定居、通商权利,除了开矿不予许通商(做生意而以中国不知在屌啥),定居在现在中华民国只要申请通过也可定居,要求日本独占汉阳、大冶、萍乡的煤铁事业(不行!除非合办,矿业的钱需中日分赃)第四号要求中国不将沿海口岸和岛屿割让他国(不行,关你日本屁事?!)第五号7条要求中国政府聘用日人担任军事和财政顾问,且日本顾问需多于他国顾问的总数(可以考虑,不过日本顾问需多于他国顾问的总数就奇怪了些)中国军队所需的军械器材由日华合办的军械厂供应,或或向日本采购(可以买零战吗?!欧美列强货可能很贵)湖南、湖北、浙江、江西、福建等省铁路建造权利交与日本(可以,但铁路筑好后当是中国向日本贷款兴建的,铁路经营权须交还中国)承认日本在中国各地医院、寺院、学校的土地所有权(没问题,自由资本市场主义出钱买下就行,还有须向中国政府缴税.不知这二十一条条约怎丧权辱国了?!当时的中国就穷光蛋,人家还借钱给你结果借钱的姿态比被借的高,真不知当时的中国是多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