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alebjael (calebjael)
2015-06-22 11:00:36: 推 YoursEver: 请问哪里查得到托管名单?我要转回FB以正视听... =_= 06/22 02:31
原属日本而被托管的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原本的﹐第二部分是新增的。
新增的在《旧金山和约》第3条﹕
第3条 【信托统治】
日本同意美国对北纬29度以南之西南群岛(含琉球群岛与大东群岛) 、
孀妇岩南方之南方各岛(含小笠原群岛、西之与火山群岛) ﹐和冲之鸟岛以及南鸟岛
等地送交联合国之信托统治制度提议。在此提案获得通过之前﹐美国对上述地区、
所属居民与所属海域得拥有实施行政、立法、司法之权利。
原本的是根据《联合国宪章》第75条﹕
第七十五条 联合国在其权力下﹐应设立国际托管制度﹐以管理并监督凭此后
个别协定而置于该制度下之领土。此项领土以下简称托管领土。
然后是美国在1947年2月17日提交联合国安理会118次会议的《托管协定草案》﹐
并在1947年4月2日安理会124次会议以联合国第21(1947)号决议案一致通过。
该决议案第一条为﹕
第一条 兹指定前由日本依据《国联盟约》第22条受委统治之太平洋各岛屿为
战略防区﹐并将其置于《联合国宪章》所制定之托管制度之下。此等太平洋岛屿
以下简称托管领土。
(下托管制度略)
国联盟约第22条﹐即1919年6月28日《国际联盟规约》第22条﹐
日本的太平洋各岛屿托管地分为6区。
所托管领土于1986年全部脱离托管地位﹐组成下述四政治实体﹕
一、密克罗尼西亚联邦。独立国家。原加罗林群岛3区。
二、北马里亚纳群岛自由联邦。美国自治邦。即塞班岛等。
三、马绍尔群岛共和国。独立国家。
四、帕劳共和国(帕劳共和国)。独立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