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板主辛苦了

楼主: joesu1990 (又搁是落雨的暗眠)   2014-10-19 23:24:35
一、完全是凑巧。
刚开始只是无意中发现q94hjo4的IP跟板主onlyheart一样,
还心存怀疑,毕竟这两个ID的说话语气完全不同,
想说应该只是凑巧吧,就继续回查这两个ID的文章,发现真的很巧......
之后在板上随机查发文作者资讯(ctrl+q),
又发现marchblue的IP居然也一样,然后ptlin也是。
板主开分身是可以理解的,专业乡民有分身当然很正常,
只是都在同一个板上,这几个ID还常常"互相"对话,
所以我回去看以前的推文内容,突然觉得好诡异,
我一直以为是不同的人,原来都是同一位,而且还是板主。
(还好我没有跟A聊天的时候抱怨B过XD)
至于为什么会提出来,因为我觉得板友有知道的权利,
毕竟板主这个职位就是五板的管理人,
在管理的板除了本尊之外还开了三个分身一起对话推文,
我个人是觉得不太舒服。
借这机会让可能跟我一样介意这种事的板友知道,
不然时间拖的越久,"被欺骗"的感觉或许会更深。
但是如果板友们不介意,也没关系阿,
非常欢迎这些ID自在的回来板上做单纯的自己,
不介意的板友还是可以一起互相聊天的。
当初PO出来,只是觉得板主应该说明清楚,
并不是要板主直接卸任负责,请不要搞错了,
卸任与否,板主自由心证,自行决定。
另外,没有要抹灭板主四年来辛苦管板的事实,
只是我会分开看待,
如果板友要一起看待那也是板友的选择。
二、并非长期追踪。
详情可见懒人包 http://goo.gl/FBdMRn
今年10月5日意外发现同IP,
持续查询到10月8日(包含往回查询发文记录)。
为什么拖这么久才发文,因为遇到双十连假XD
而假期结束后工作量增多,无法一直挂在线上。
虽然板友们不相信这个理由,但我问心无愧,
造成板主出国玩的不尽兴非我本意。
三、疑似黄牛票?
板主已经明确说明cutebook只是"亲戚",
刚好到板主家使用电脑,刚好就卖了让人有疑虑的票券而已。
我当初发文时是认为,
只要贩卖超过原价的票券,就是黄牛的行为,
就算别的板可以,但五板是禁止的。
身为五板的板主,应该也知道"香港"买票多么辛苦,
如果板主第一时间买的就是有加过代买费的票,
还到别板出售,我觉得这是可以让大家知道的。
不过板友们若是不介意板主有这种行为,
那也没关系,每个人介意的点都不一样。
就静候站方调查吧。
四、其他分身?
一起提出来只是想让会介意的板友知道还有别的ID也是同IP,
而且如果属实的话,七个分身会违反批踢踢站方多重帐号的规定。
不过板主已承认marchblue为其分身,
而snoopyblue与marchsnoopy这两个相似的ID是"亲戚"持有,
一样静候站方调查吧。
五、选板主?
不好意思,我没有要选板主,担心有阴谋论的板友倒是可以放心。
而"自己人"是指谁?
如果是指帮忙制作懒人包的我的朋友,
那可以放心,他也不会出来选板主。
另外,请不要把出来表示意见的板友擅自归类,谢谢。
作者: girl59713 (调子)   2014-10-19 23:30:00
推 我的想法和原PO一样
作者: jackwelch (中二病别来)   2014-10-19 23:36:00
很多刚好的事都会发生,我也好想刚好让我中头彩
作者: ann1994tw (Ann)   2014-10-19 23:37:00
我不接受当黄牛,板上很多人也很在意这点
作者: oneting80190 (Oneting)   2014-10-19 23:38:00
就那么刚好的都不能等站方处理 ,就先公审了啊
作者: pinkpick   2014-10-19 23:40:00
若只是单纯希望版主说明清楚就不会用原文的语气与方式了
作者: aliaoer (好想好想飞)   2014-10-19 23:43:00
不接受黄牛 完全不,也不接受你当初发文的语气,如果只是像告知大家这件事你用这篇文章的语气来说不会有人怀疑到那么远的地方
作者: monshadow (有什麼是你永遠不放棄)   2014-10-19 23:43:00
不想要怀疑原po的动机 但那篇文章的语气…
作者: ali110999 (( ′﹀‵)/︴<>< <><)   2014-10-19 23:44:00
原po现在发文的语意,让我感觉跟当初那篇发文强烈谴责版主行为的口气完全不同呢...
作者: flybabyfly (大东的摇滚吉他)   2014-10-19 23:45:00
若全世界能分两种逻辑 一种是逻辑 另一种就是五迷逻辑
作者: clarinet308 (cl)   2014-10-19 23:45:00
您现在口气跟当初不一样耶!!有换人吗?
作者: collen66 (仪)   2014-10-19 23:46:00
原来那篇整个很嘲讽阿~
作者: tina730   2014-10-19 23:47:00
原PO隔两天的语气会不会差太多呵
作者: yichengchian   2014-10-19 23:48:00
推原po 分身没什么,但在同一个版且常常发言,有点诡异就是了
作者: tp61i6u04 (MICE)   2014-10-19 23:48:00
那我们是不是也要怀疑? 不过我们不会查IP,原PO请放心
作者: oneting80190 (Oneting)   2014-10-19 23:49:00
原po两篇语气差好多,在黄金切割吗
作者: purpureal (一个人吃饭旅行)   2014-10-19 23:49:00
唉…若觉得版主有不妥之处,我想先私信提醒也是好的,如今这样,真的对五板好吗?
作者: tp61i6u04 (MICE)   2014-10-19 23:50:00
y大,我的分身也都在五板发言居多,我不觉得诡异...
作者: collen66 (仪)   2014-10-19 23:52:00
在站方还没完全确认就急着po文公审的用意是?
作者: snoka (靖潾)   2014-10-19 23:52:00
连原文下面的推文回复都很嘲讽?原PO口气差这么多,我都觉得毛毛的:)
作者: clarinet308 (cl)   2014-10-19 23:53:00
也有人猜阿信有分身,您觉得呢?要不要查来公布?
作者: endless0423 (焦啊啾啾啾)   2014-10-19 23:53:00
两篇文的语气差好多啊@@毛毛的+1
作者: muriel1984 (为什么喜欢音乐)   2014-10-19 23:56:00
不觉得诡异+1,坦白说网络上所谓发言的"口气"不都是属于主观认定?我倒是觉得这种就看每个人怎么解读了。
作者: singing333 (听听歌,畅快无比!!!!!!!!)   2014-10-19 23:57:00
原来知的权利>隐私阿?!每个帐号ID都有人格权问题,光这点您站不住脚吧?!
作者: leleMDF (玫瑰色的你)   2014-10-19 23:59:00
原PO上一篇的口气如何应该自己蛮清楚的吧。
作者: maydayart   2014-10-20 00:03:00
真的很奇怪,原po冷静下来解释,为什么又变成毛毛的?大家比较期待原本那样?应该针对内容讨论吧?要讨论语气的话为什么不讨论分身的语气?
作者: ann1994tw (Ann)   2014-10-20 00:05:00
我觉得,一开始就用这样的语气会好很多
作者: wanying   2014-10-20 00:06:00
若你觉得站得住脚的话 根本就不用彻底地改掉你上篇文章
作者: fairy17 (韩)   2014-10-20 00:08:00
内容当然没问题,更何况事实都已经发生伤害也都造成了。辛苦了,静候结果吧。
作者: sugerwind (纯真)   2014-10-20 00:08:00
如果原po第一篇文章也是这样的写法,这两天不会让版上气氛这么低迷。大家或许也平心静气,等待结果吧!
作者: towachu (记忆鲜明)   2014-10-20 00:10:00
觉得从系列文第一篇就超没必要的啊 这是五月天资讯板
作者: rockmay (5/17回到地球表面)   2014-10-20 00:10:00
好好回应也不是坏事,希望就到ㄧ个段落,静后调查
作者: towachu (记忆鲜明)   2014-10-20 00:11:00
他分身id又没犯板规 私领域的事情到底关板众什么事啊
作者: niji2009 (虹飞哪复)   2014-10-20 00:12:00
原po有改掉上篇文吗?也许他真的没很多人设想的那麽坏心,看到版主全面退出请辞也想平和点,毕竟他也说逼退非他本意? 大家不是才再说各退一步海阔天空吗?
作者: towachu (记忆鲜明)   2014-10-20 00:12:00
怀疑有违板规或站规就去相关版面检举就好了何必po板寻求认同 是怎样 要大家跟你一起觉得别人诡异?
作者: OOUOO (\\悠悠//)   2014-10-20 00:13:00
这篇的fu实在好太多了
作者: clarinet308 (cl)   2014-10-20 00:14:00
版友们都愿意放宽心看原PO 再看原PO的文感觉好讽刺
作者: ann1994tw (Ann)   2014-10-20 00:14:00
我也知道或许没那么坏心,但是那种语气真的会让人误会
作者: Yshing (Danes)   2014-10-20 00:17:00
伤害和纷乱已经造成,就静候结果吧。只是可惜了,让五版失去一位尽责的版主和热心的pt大
作者: f602616 (FiFi)   2014-10-20 00:21:00
有欺骗行为的人应该不适合当五版版主吧~会有更好的人来当!所以不可惜
作者: rusing (温柔的蓝色潮汐)   2014-10-20 00:24:00
使用的方式不适当,即使本意是好的也难以挽回已造成的事态…静候调查吧…
作者: tp61i6u04 (MICE)   2014-10-20 00:24:00
所以下任板主我们要找圣人来当吗?
作者: weielx (がんばるな)   2014-10-20 00:25:00
推~~
作者: aliaoer (好想好想飞)   2014-10-20 00:26:00
想什么样的人当板主每个人都有自己想法囉,有人就是不能接受说谎有人可以到时候投票投自己喜欢的就好啦~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10-20 00:27:00
好好笑,板主说谎情有可原,板友ㄧ开始呛了点就要被追着打XD
作者: aliaoer (好想好想飞)   2014-10-20 00:28:00
楼上 板主没被追着打?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00:28:00
po来五板当数字板用吗...
作者: tp61i6u04 (MICE)   2014-10-20 00:29:00
很多人也追着板主打阿,好好笑XD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10-20 00:29:00
板主ㄧ开始说谎说成那样比较毛吧
作者: clarinet308 (cl)   2014-10-20 00:30:00
怎么办 我觉得整理ID在别人不在时PO出来比较恐怖耶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00:30:00
有不常出没的来我也觉得毛毛的
作者: ann1994tw (Ann)   2014-10-20 00:32:00
说谎虽然我不太能接受,但是我可以理解
作者: sarlineb   2014-10-20 00:33:00
觉得原PO这样的行为才诡异吧……
作者: tp61i6u04 (MICE)   2014-10-20 00:34:00
到底是说成哪样了,而且隔天不是道歉了?
作者: muriel1984 (为什么喜欢音乐)   2014-10-20 00:34:00
查人ID才比较毛吧。。。
作者: Yshing (Danes)   2014-10-20 00:36:00
觉得情有可原的人,不见得就是追着原po打的喔,像我就没有捏
作者: silogane (inspiration)   2014-10-20 00:50:00
每个人想法和感受不同 我就是会觉得分身超过3个还互相对话是很奇怪的人 我顶多用分身推文 写个推但互相对话真的很诡异 我想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版主也不需要为此辞职 原PO的做法可能让人不舒服但希望大家不要为此继续吵了 一比起支持逆转胜吧
作者: Yveeity   2014-10-20 00:58:00
看得到三个帐号互相“对话”的人才让我觉得诡异
作者: rock55337 (能聽見我的心嗎)   2014-10-20 01:05:00
额 版主不让人觉得奇怪 谁要查他分身啊口气酸也要呛 口气好又要酸 原po真有耐力回啊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01:09:00
不耐力回如何有正当性
作者: tp61i6u04 (MICE)   2014-10-20 01:10:00
我也觉得原PO很奇怪,但我不会查他分身,原PO辛苦了~~
作者: rock55337 (能聽見我的心嗎)   2014-10-20 01:11:00
正当性是要让迷妹酸过一次才有正当性吗XD
作者: tp61i6u04 (MICE)   2014-10-20 01:11:00
真的觉得查人IP要花很多精神脑力~~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01:12:00
分身以登入次数看如果是已经十年的ID 帐号本就可保留
作者: tp61i6u04 (MICE)   2014-10-20 01:12:00
你说别人迷妹就很有正当性,就不奇怪吗^^我也觉得你很奇怪,我可以查你吗~~
作者: rock55337 (能聽見我的心嗎)   2014-10-20 01:12:00
啊 说错了 是要让护航的人酸过一次才有正当性 又手残了
作者: dingmei (Ocean)   2014-10-20 01:18:00
推原po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01:24:00
编造站规才是我想说的点 如果我没去查你会是这样说吗
作者: nishitaki6 (潮落之後一定有潮起)   2014-10-20 01:29:00
就算原PO觉得毛,但不代表原PO就有权可以公开他人的所有分身帐号并且要他人表态证明哪些是自己所有,原PO大可私下求证,亦或交由站方处理,在五版这种公开的场合PO出来不就等于让这个人在PTT原型毕露吗?有必要让人连一点隐私都没有吗?
作者: bustear (Don'tLookBackInAnger)   2014-10-20 01:30:00
1.调查若証实o版主无涉及票券加价,我希望他能续任版主。且分身既被知道了,也可以养得很促咪,ex八卦版主iPad3=Lavchi=TheNewiPadLavchi签名档自爆的噢 http://i.imgur.com/0YAyxDC.jpg
作者: maysun   2014-10-20 01:32:00
推原po
作者: shanyaochung (shan)   2014-10-20 01:32:00
像这种事情,应该先私信跟板主询问一下,先私下了解,如果信件石沉大海,我想才有公开在板上发文的需要
作者: nishitaki6 (潮落之後一定有潮起)   2014-10-20 01:34:00
当初原PO在发文时说的是:版主用分身卖黄牛票,现在到这篇文又说“疑似”卖黄牛票,是不是也有失公允呢?如果在刚开始就这样用微婉的语气表明,我想也会减少版友对原PO语气的反弹吧。
作者: shanyaochung (shan)   2014-10-20 01:34:00
,若私底下与板主沟通过,也许今天就换板主主动先发文跟大家说明了
作者: bustear (Don'tLookBackInAnger)   2014-10-20 01:35:00
2.未来新增的版主,我希望是由对五月天不完全认同者担任。因为歌迷已双方对立+五版真的不是一言堂。版主白脸+黑脸,彼此制衡。http://goo.gl/FrpQin
作者: nishitaki6 (潮落之後一定有潮起)   2014-10-20 01:35:00
b大,我无从得知版主想怎么经营他的分身帐号,但就版主之前不公开的情况来看,他并不想被与版主身分划上等号啊...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01:38:00
完全不认识...为什么要付出心力
作者: khtw (khtw)   2014-10-20 01:41:00
护航文也太多了,不过好像也没什么好以意外的,真的是各方面都完全不可质疑的大板,建议板主不需辞职,反正人格这么分裂大家也是很爱啊,而且躲在ID后面的到底是同一个人还是亲戚说穿了只有他自己(或是另一个自己)知道,要相信的人就算站方公布还是会相信“板主们“是清白的囉!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01:45:00
不意外会引来见缝插针的人连捅刀和想报老鼠冤都说了
作者: bustear (Don'tLookBackInAnger)   2014-10-20 01:47:00
n大,抱歉,我俩推文时间一样。我"分身说"是在跟版主提议:D
作者: woieyufan (微淋管)   2014-10-20 01:48:00
下次PO别板自然会有人转过来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01:52:00
顺便说一下分身和五月天有什么关系
作者: allyp7985 (Boyke)   2014-10-20 02:24:00
作者: dondonmax (小良)   2014-10-20 02:31:00
瞎 描述的过程就是故意找碴
作者: ps1117 (Pearl)   2014-10-20 02:36:00
10/16原po语气怎么跟这篇差这么多?真是态度大转弯啊!^^
作者: PabiL (罗)   2014-10-20 02:48:00
把人腿打残了 然后说嘿欢迎回来赛跑唷.. 搞什么呀
作者: bustear (Don'tLookBackInAnger)   2014-10-20 03:33:00
k大,若不时检讨五月天者都没人想当版主,就不能怪罪五版风向都版主鼓吹的...
作者: maggie03456 (マギー)   2014-10-20 04:54:00
其实查IP很简单...
作者: pennystyle (pennystyle)   2014-10-20 05:56:00
你的Po文,才让人觉得毛毛derヾ(@⌒ー⌒@)ノ
作者: e055 (安~)   2014-10-20 06:44:00
恭喜你成功得到你要的了,这样伤害一位认真的版主,制造这样的混乱
作者: arl616 (守夜人)   2014-10-20 06:53:00
推 感谢你当侦探
作者: tp61i6u04 (MICE)   2014-10-20 06:55:00
大家生气时还是要记得礼貌喔^^
作者: child1027 (我曾经存在过)   2014-10-20 07:01:00
伤害已经造成,这篇的委婉对照原来po文的嘲讽其实更毛...不过就这样了,因为已经两败俱伤了,目的达成手段如何也不再重要了。
作者: lucas523 (勇敢前進)   2014-10-20 07:04:00
谢谢原po的热心,但未审先判又公诸于世真的让人很不舒服,是不是以后版友们立场不同就可以查对方ip并公开呢?这种做法真的让人不寒而栗,似乎自己在这里的发言随时会被检视跟调查…这样以后谁又感发言?
作者: child1027 (我曾经存在过)   2014-10-20 07:09:00
或许逼退版主非原po本意,不过在有这么多的时间的考量下最后还是选择用这种方式po文,会没想到最坏的结果为何? 唉
作者: Yshing (Danes)   2014-10-20 08:55:00
是不是有错乱(抓头)....这里是五版,护航才是正常的吧?为什么要找不认同的?我每天上来是为了看五月天的最新资讯又不是来吵架的。
作者: collen66 (仪)   2014-10-20 09:02:00
有些人平时也没见他在板上但是有事出来酸一下倒是都看的到踪影呵呵...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09:23:00
版面资源是让他这样用的 今天换成其他板友做何解这里不是数字板可以po了其他发言不关我的事
作者: socon (我是菜逼巴)   2014-10-20 10:48:00
老实说这篇的推文PH值也没有多高,原PO那篇的语气的确让人不舒服,但本质上还是“五版版主”涉嫌在他版卖“五月天黄牛票”,这样的事情我觉得PO出来不为过,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说这是他版事务另外我也不同意五版就是护航的说法,我认为五版是为了可以讨论可以辩论的地方,一昧护航不就成人五版就是一言堂?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10:56:00
但放任他人诋毁就可以?
作者: collen66 (仪)   2014-10-20 11:13:00
辩论?现在不就有人跟只要有人意见不同就一昧说是护航吗跟他
作者: socon (我是菜逼巴)   2014-10-20 11:19:00
我的一昧护航是针对上面有人说五版就该护航的言论,造成版友误会请见谅
作者: Yshing (Danes)   2014-10-20 11:20:00
s大,考考你喔,石头的书主题是什么?怪兽在电影里的名字是?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11:22:00
s大我的意思是原po没有想过推文可能为主文之补文
作者: socon (我是菜逼巴)   2014-10-20 11:24:00
末日备忘录,谢双丰,请问用意是?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11:25:00
未经证实在公板面出现有损他人言行可能触及毁谤罪有任何违规可讨论但还未申诉就po文有没有误导他人
作者: jinkame7004 (太阳呢?)   2014-10-20 11:27:00
考这个也搞得太难看了..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11:28:00
出现诋毁和窜改还没制止不能说没有责任
作者: tracy780118 (tracy)   2014-10-20 11:32:00
考这个我真的是笑疯了XDDDDDDDDD
作者: chehao (解闷救台湾 )   2014-10-20 11:42:00
考这用意是.......
作者: socon (我是菜逼巴)   2014-10-20 11:50:00
是在怀疑我不是五迷而是路过酸一下吗?五迷如我当到这份上也真够悲哀,居然还要回答问题才能证明
作者: Yshing (Danes)   2014-10-20 12:25:00
s大,别生气拉,只是想说大家有缘在五版相遇,聊聊天嘛。如果问个阿信为什么演唱会不唱牙关,我也不知道答案XD
作者: puchen   2014-10-20 13:04:00
噗,意见不同就是酸酸XD,五版现在就只有护航/反串可以选了是吗?
作者: nionio0329 (!)   2014-10-20 13:16:00
推 有什么好护航
作者: clarinet308 (cl)   2014-10-20 13:47:00
怎么办??不追着打就是护航耶!!
作者: akamelover (chang_yuyu)   2014-10-20 15:06:00
呵呵 语气差这么多哦~~~~
作者: momomilk (与我常在)   2014-10-20 15:08:00
对不起,看到问问题我笑了!
作者: u19861208 (桂花蒸的夜)   2014-10-20 15:14:00
那我可以说s大回答错囉~XD 是谢双丰~~XDDD
作者: allyp7985 (Boyke)   2014-10-20 16:10:00
考试不错笑XDDD
作者: aliaoer (好想好想飞)   2014-10-20 16:59:00
考这个是要....
作者: FTKBOYS (原味浓面包)   2014-10-20 18:26:00
考试也太好笑了吧..是天地会 还是日月神教阿..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0 20:49:00
原PO的行为让人感到害怕,不管怎样公开所有资料是不是太过了原PO或许是出自热心,但您可以想像这样的行为有多伤人吗?有疑义的事情不是只有这个处理方式,那个懒人包下的备注连不是当事人的我都感到很不舒服,何况是实际的当事人心情会受多大的影响,如果有十种方法能达到同一个效果,有没有必要选择伤害最大的那一个,而我们又是本于什么权利将他人隐私血淋淋的摊在阳光下?我指得是懒人包上的备注分身互相对话这件事。
作者: ki820 (ki)   2014-10-20 23:00:00
想问原PO,在PO文于五板之前是否知道会有板友进行检举?因为我看见你po文后4分钟已有人检举,检举文内亦提到曾询问帐号站长...我看那板友效率也很快如你事前已知,为什么还要在五板po文? 甚至提供懒人包让所有人看到那些备注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23:32:00
不管他有心无意都已经对板友造成伤害很多说破就没有挽回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0 23:34:00
希望原PO可以把懒人包撤掉,那真的太伤人了。有疑义的事应该算是处理完了,事情真的不要做太绝,留点路给人走吧。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23:48:00
是他没给自己后路 T大也不用劝了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0 23:53:00
KO大指得是原PO还是版主?我的感觉是不管这是谁对谁错,原PO的懒人包下的注解真的让人很不舒服,我也有那种在某个位置上不适合说某些话作某些事的观念,所以我觉得养分身留给自己一能自由表达的空间不算超过,再者,即使这是一件超过的事,我也无法认同那接近公审的用词,到底是凭什么把别人的心情,血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23:57:00
T大原po做这样的动作自己就要想到后果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0 23:58:00
淋淋的摊在阳光下,凭什么这样攻击一个人,就算今天是个死刑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23:58:00
上篇我劝了不少还有人急着踩几脚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00:04:00
不会的你没说错什么
作者: dingmei (Ocean)   2014-10-21 01:17:00
这是五月天板又不是ptlin板,护航错对象了吧?X把板主各分身推文都换成同ID就知道有多诡异了,谢谢原po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01:44:00
今天他是板友他的权益就该被保障未经证实就能公开谁给他的权限五板不是给他这样利用的不是没弄脏自己的手就干净脏的是心
作者: yukisnyau   2014-10-21 06:04:00
对分身没意见 网络世界ID只是一个代号 后面是谁重要吗?只要不是双面人 A弹B赞这样就不能接受至于黄牛票问题 如果查出那个ID真的不是o板主本人的话希望o板主能继续就任板主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07:06:00
我纯粹觉得那个懒人包的注解过分到令人发毛,要花多大的心力才作得出那种东西,就算人家真的跟自己对话了,是犯了法还是碍到谁了,凭什么这样伤人???
作者: PabiL (罗)   2014-10-21 07:20:00
y大 就算cutebook真的是o板主的 那o板主违反哪条规定?有影响o板主职务吗?那顶多就是她本人的道德瑕疵 诽谤诈欺伤害也是败德 如果她有 是不是也要公开呢 我们真的有把所有的败德事实摊在阳光下的权利吗重点是这在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事了,该谴责的是突袭的行为 一群人无论正反双方一面倒的被引导成舆论压力要板主踹共 板主作为恶性有重大到用类似对付连D的手段对付她吗这对不自觉成为共犯的板友公平吗事已至此 真的说再多也挽不回了
作者: sandi731 (林小仪)   2014-10-21 07:30:00
推PabiL大,真的超难过,超心疼的QQ
作者: tracy780118 (tracy)   2014-10-21 08:46:00
第一、关于口气:有人觉得原PO前一篇很酸,所以他这篇修正了不是吗?那当他理直气和的解释时,这一篇推文的PH值有比较高? 同一个人用三个截然不同口气的ID推文是好温柔,同一个ID修正态度就是毛毛的,这是什么标准?第二、关于公审:把已经公开的事情贴出来就是公审?我看到的是多数人再审原PO耶。第三、关于黄牛:如果高于原价就是黄牛是这里的共识,那不管换了那个ID卖黄牛票,本质都是同一个人。难道带着安全帽抢银行的人抢完后换成戴毛帽,他就没罪了? 当然如果觉得黄牛无所谓那就另当别论了。最后、关于原PO:谢谢你,也希望你不要换了ID才回来,而是继续用这个帐号待在这里。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08:52:00
第一、我从来都不是在讲口气跟态度这件事,让人发毛的是那个懒人包下的注解跟截图,不管版主是以什么样的心情使用不同ID的,他并没有违法或碍到谁,那我们凭什么把这些是血淋淋的公开还下了些嘲讽的备注,什么是奇文共赏,凭什么这样伤人?我无法想像如果我是当事人要怎么面对这件事,设身处地换个立场想,如果你是当事人你承受的住吗?第二、懒人包那样的备注加截图是我所谓的公审,更不要说有人还威胁版主出来说清楚,不然要转到八卦版请高手们起底了,这根本就是霸凌好不好!第三、不管使用分身对不对,卖黄牛票是否属实,有疑问公开第一篇的名片档,请当事人说明就够了,懒人包是什么鬼?那东西让我从昨晚反胃道现在耶!!!不是当事人的我都这么不舒服了那当事人呢?你们的世界有点同理心吗?如果这不是在PTT是真实发生在妳们生活周遭,面对面看到的人,会做的这么不留余地吗?一定要丢出那样的懒人包才能解决问题?
作者: sandi731 (林小仪)   2014-10-21 09:09:00
推TBBT大,那个懒人包看了真的很不舒服。
作者: tracy780118 (tracy)   2014-10-21 09:37:00
喔,懒人包原po一开始没放阿,是推文有人要求的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09:38:00
你不懂的是原po犯了什么问题 这问题不是只有站规什么原因使他po上来绝对不是只有好奇心即使小如恶作剧也会带来不可知的后果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09:48:00
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放上去的,那就是非常过份的东西。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09:51:00
过了那条防线什么话都不能圆
作者: rusing (温柔的蓝色潮汐)   2014-10-21 10:04:00
也许有些人的眼里真的只有是与非,看不到更多的是灰色地带
作者: tracy780118 (tracy)   2014-10-21 10:06:00
什么时间什么原因为什么不重要? 你质疑原po为什么要po懒人包,回答你是因为有人要求。如果有人要求却没放,那他是不是也要质疑没有证据为什么要po出来。而且这件事重点是onlyheart的行为有争议在前,你这样说法不是倒果为因吗? 就跟冲立法院一样,永远在骂不礼貌。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10:09:00
你有监察权还是豁免权立法委员有言论免责权你有吗
作者: shadewhale (*琦*)   2014-10-21 10:26:00
上一篇回推文很呛...
作者: tracy780118 (tracy)   2014-10-21 10:33:00
请看第一点关于口气...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10:35:00
电视上的方式不要乱学 立委是有免责权的 不代表这方式
作者: ki820 (ki)   2014-10-21 10:35:00
就算o板主真的有错在先,你真的确定她该受到这样对待吗?就正如现在香港市民/学生正在非法集会,就该受到警察的乱棍扑头吗?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10:43:00
第一篇ip还不算证据吗?一定要下那种奇文共赏的注解才叫证据吗?如果你已经认定是同一个人了,有必要做到这地步吗?如果走不出去的人会发生什么事有想过吗?少以为自己在做对的事就可以什么都不用顾!不要把伤人的事说得这么简单,上士杀人用言语,妳在木板钉了钉子,就算拔除了,那个洞永远不会消失。
作者: child1027 (我曾经存在过)   2014-10-21 11:03:00
理直气壮只能让你逞得一时口舌之快,有很多比是非对错更重要的事情,到现在连自己失去了什么或正在失去什么都不晓得?我想原po自己也很清楚那种嘲讽的口气并不只出现在那一篇的po文与推文,你大可继续坚持你所谓的真性情与直接,何必因为大多数人的反弹而态度大逆转?回原po很久之前推文问我的温柔与否用谁的标准决定,我想这几篇的推文应该可以带给原po答案。对了,我就是认id,谢谢。事件重点在于o版主行为有争议? 就算分身7个也是交由站务调查不是你们私下处置,况且po黄牛票的是c大,第一时间说谎的是pt大,请问o版主行为争议在哪里?就算有争议又能让你们这样含沙射影的当众公审?这不是公审,什么才是公审?
作者: rusing (温柔的蓝色潮汐)   2014-10-21 11:17:00
推child大的有很多比是非对错更重要的事情。处事的方式有很多种,但偏偏用了令人遗憾的一种,介意黄牛票的人其实不少,但介意这种爆料方式的人更是不少,理直真的气壮吗
作者: tracy780118 (tracy)   2014-10-21 11:21:00
喔我知道你认ID所以不用重复了。然后你讲的那些本质都是同一个人,可以教我到底怎么切割成不同人吗? 监察权:对象为公众人物(五版版主),所涉之事与公众有关(五版版友),或可受公评之事(疑似卖黄牛票)。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11:24:00
那懒人包针对的只是卖黄牛票?
作者: nishitaki6 (潮落之後一定有潮起)   2014-10-21 11:24:00
重点是,为什么有权利把“所有”帐号一起公开出来,还要逼版主说明哪个分身是他哪个不是他,黄牛归黄牛,大可直接说cutebook这个帐号做的事情,而不是还顺道把所有ID一起公诸于世,那他以后要拿什么身份在五版继续活动?是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个ID背后的身份就是版主?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11:25:00
谁让你当监委了
作者: nishitaki6 (潮落之後一定有潮起)   2014-10-21 11:26:00
在我看来版主之所以要用分身帐号就是希望在管版时能够公平公正,所以用onlyheart这个帐号执行中立的管理,但扣除版主身份,他也还是版友,他换个ID抒发自己的情绪不过分吧?何必这样一点路都不留给对方?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11:27:00
以前同一信箱可以开三个要怎么注册不用别人教吧他有三支手机高兴什么时候用哪支打他的自由
作者: fairy17 (韩)   2014-10-21 11:28:00
倒果为因的不知道是谁?若有疑似问题为什么不是先去站务检举而要来此接受大家舆论?到底是谁先违反正常程序?所以这里是八卦板可以看到黑影就看枪?所以这里不是合购板所以要黑人之前不用寄站内信先通知当事人?所以五板板主有疑似的争议就可以不知会直接诉诸板友给大家审判?您们的法则这么严苛呀?
作者: child1027 (我曾经存在过)   2014-10-21 11:29:00
看来你还是不懂啊,你就让你的理直气壮从一而终吧,希望有天你会懂的。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11:31:00
言语暴力远比肢体暴力更可怕,不要以为说说而已不会造成伤害真的希望有一天会懂,并且不要造成任何遗憾
作者: tracy780118 (tracy)   2014-10-21 11:32:00
他就都用分身帐号表明闲聊区可以乱讲话可以乱发泄了,到底是中立在那阿?
作者: fairy17 (韩)   2014-10-21 11:33:00
您今天在政黑板聊政治批评政治人物,用不同id在男女板po心情文就要被站方查ip浸水桶说您为什么本质同一个人为何在别的板聊政黑把政治人物骂这么难听?
作者: snoka (靖潾)   2014-10-21 11:34:00
先用那样的口气伤害别人被其他人提出异议才改变态度,修正语气这样就可以当作最一开始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吗?现在怎么看也不是因为愧对当事人而只是想掩灭自己那些不堪而已。
作者: tracy780118 (tracy)   2014-10-21 11:35:00
版主不是得到一堆惜惜拍拍吗?到是在这里审判原po的各位,希望都有先站内他唷
作者: fairy17 (韩)   2014-10-21 11:35:00
我也要说您不仅有道德瑕疵还在男女板自诩为洁身自爱的女孩结果却在背后骂政治人物不手软,真是不中立。我们又没有查ip也没有作懒人包要站什么内信XDD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11:40:00
公审原PO?要强调几次我觉得懒人包很超过很伤人很不应该才可
作者: emcat (貓貓)   2014-10-21 11:40:00
我想问..每个人都一定要中立立场吗?? 板主用他板主的帐号中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11:41:00
以明白我们想表达的,我们队员PO做了什么超过的事吗?把他过往文章都翻出来截图下一些莫名注解给大家看了?
作者: emcat (貓貓)   2014-10-21 11:42:00
立..用分身帐号抒发情绪..有什么不对吗??为什么他用分身还一定要求他要中立??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11:44:00
当花妈身为高雄市市长时,她不能讨厌任何一个市民,那是她的职责跟在那个高度应该要做到的本分,但当他今天只是陈菊在家理他要说多少人坏话没人管得着,在什么身分该做什么事,离开那个身份就不能以相同标准要求他,这是我觉得有分身并不超过的理由,如果用版主身分说那些话才叫不中立,还是不懂的话,假设相音粉丝页的小编用小编身分在粉丝页PO了其他艺人的坏话你觉得应不应该?但如果小编是用自己的FB帐号PO同一段话呢?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情绪版主也有,但版主的身分不适合表达个人看法,养个分身又如何?
作者: tracy780118 (tracy)   2014-10-21 11:56:00
因为他跟我说的内容是: “我不知道闲聊区不能乱讲话、不能乱发泄”所以代表他是用闲聊区可以乱讲话、可以乱发泄的立场在管版。然后事实证明讲出这话的就是版主,管他only还是q94还是pt,他都是版主OK? 难道Q觉得可以乱讲话,当他切换到O的时候会突然知道不能乱讲话?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11:57:00
如果今天是主唱的分身就该被公布?板主想要用分身自在练肖话不行他是板友就能在这发表意见你管他是不是板主用板主身分公告跟管板务哪里有问题他用哪个分身去曝露他人隐私还是违反五板哪条板规
作者: child1027 (我曾经存在过)   2014-10-21 12:06:00
因为t大认定本质就是同个人啦,没什么好争辩了
作者: fairy17 (韩)   2014-10-21 12:08:00
我刚去看板规,哪条有提到闲聊区可以或不可以乱讲话?而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12:08:00
c大不是只有他一开始就这么想所以其他人才补上几脚
作者: emcat (貓貓)   2014-10-21 12:09:00
老实说..我觉得前后文章没出现..我无法判定你说的那句是不是他真正想表达的本意..但内容关于站内信..公布=违反站规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12:10:00
如果有就水桶了~哪还需要去查分身
作者: emcat (貓貓)   2014-10-21 12:10:00
所以我也不会要你提证据..但我会视这指控为个人想法..无法判定其真实性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12:14:00
版主开分身,O版主有对自己分身的违规行为特别宽容吗?或是PT大、Q大有什么违规行为是O版主不处理的吗?没有那拿什么指空板主不中立?O版主在五版版主的身分上有没做好的事吗?再强调就算版主不中立、不适任,卖黄牛票,我都无法认同那个懒人包下的注解,没人有权力这样伤害别人。
作者: tracy780118 (tracy)   2014-10-21 12:17:00
所以各位的结论是不同帐号就不同人吗?那我了解了,立足点完全不同XD 谢谢指教。还有站规规定不能公开站内信,如果有需要的话我会去检举(为什么在版内讨论不好,一定要我去检举阿?不解XD)。有那天的话你再去组务看你想看的前后文。
作者: child1027 (我曾经存在过)   2014-10-21 12:18:00
我觉得大家都很有耐心,有些话一讲再讲,有些人还是选择性的挑自己想看的讲,正反方认知不同,真相,真的会越辩越明吗?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12:19:00
只挑对自己有利的续战,不利的就直接跳过。
作者: fairy17 (韩)   2014-10-21 12:29:00
没办法啊,谁叫结局永远都是这样(摊手)。
作者: mymayday5   2014-10-22 02:59:00
我比较关心你会不会被惩处及惩处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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