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P大,我发这篇文的用意,是想让其他人能自己看出问题点没道理,国外期刊专员及专家看的出问题点,你们却看不懂另外上一段推文是针对p大再前面回硕士成果,博士发表那段,1.同一个指导教授另外期刊投出到发表期间,都不应该能把成果分离利用吧如果p大还不懂什么叫抄袭,MIT的网页可以让你清楚理解
https://integrity.mit.edu/handbook/what-plagiarism回U大,我的观点就像boblu所说的那样,教育部及学校摆明要说这是PI裁量权,所以重点是再中山的学术伦理委员会是哪些成员,郭明良的前车之鉴不远,第一次是怎么搓掉的好奇的话,可以去爬一下文回U大,我是知道该实验室很多内幕,例如叫外聘女助理用电玩发票报假帐,还有这位陈女助理姓抱怨某位林行女助理从未到校办公却要每天帮其打卡,另外还有林姓博士生两万多的薪资要缴回一万现金,只能回U大,内幕还很多回归事件本质,如果这些硕论没什见不得人的事,何必锁著不让人检视,更重要的是由学校提供论文电子档给没有管辖权的国际期刊来检视,共同处理问题,这是最没争议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