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光信里长 朱雪璋 空手道馆馆长砍人拉!!

楼主: takano (唐狮子牡丹)   2016-02-20 08:43:04
※ 引述《NKN (99%是眼镜与吐槽)》之铭言:
: 标题: Re: [FB] 光信里长 朱雪璋 空手道馆馆长砍人拉!!
: 时间: Fri Feb 19 22:43:26 2016
:
: 受伤者一方,与一位风评不好且有持武器伤人纪录的知名人物约战要胜负输赢,
: 却是半夜进入对手地盘还是密闭空间,这是上了贼船,此时已经先输一半。这落
: 入一个对方主场优势的危机,门一关只要没录影就没外人真正知道里头发生何
: 事,里头是怎样状况,这是否是一场鸿门宴。就算有录影人员进入也不知对方到
: 底给不给录影,这年头大家都知道出事要阻止手机录影。即使真是徒手单挑决胜
: 负,也有可能一时气愤没有点到为止致人成伤,或对方拿武器出来,还是会成为
: 事件。
我相信,事前没有人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完全没有!
台北市延吉街怎么说也是好几千万的房产,加上是已经经营数十年的道馆,
真的没有想到(看起来)千金之子会做出如同一无所有亡命之徒的行为,
会有这么坏又这么笨的事情发生。
坏在居然如此痛下杀手,使用利刃让人送加护病房。
笨在居然期待透过开记者会放话以及政商关系,如此伤人还可以免除法律责任。
: 而且这整件事还是符合武术版至理名言:“打输进医院,打赢进法院”。就算事后
: 法院审理还以公道,受的伤会不会好还不知道,作为一介习武者被人打倒受伤的
: 名誉受损也不会消失。
我老婆看到这个新闻之后,对我说嘟嘟那么壮都遭此不测了,你以后绝对不可以
再跟任何人切磋。我跟他说这个事件已经跟武术完全无关了,这是兵法相关了。
兵不厌诈,战争无法律(某个层面来说)。
我本来想感谢各版友长期对小弟的包容,没让我遭受类似遭遇,后来才觉得不对,
这么讲起非认为这类事件发生是常态嘛??
我相信,这种事件完全是个案,完全是特定人员不理性的夸张行为,当事人势必需要
负起法律责任以及代价。武术上的切磋,无论是友好的或者是并非很友好的,都不该
会有人受重伤。即便在网络上有龃龉,大家也不会想要如此永久性的伤害对方。
与其说是"武德",不如说是道德问题。
最后,希望嘟嘟能早日康复,也希望此事件对于台湾目前环境已经艰辛的武术界从业
人员,不会有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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