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ul1951 (跑罗)》之铭言
: 台中一名41岁徐姓男子自己有3个孩子,他认识好友的15岁女儿小萱(化名)后,明知小萱
: 比自
: 己子女年纪小且未成年,仍与她交往,并将她带回住处、摩铁激战10次,被好友得知后告
上
: 法院。全案经台中地院审理,法官判定徐男犯行属实,审酌他和被害人达成和解,依徐男
犯
: 10个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各4月徒刑。应执行1年4月徒刑。缓刑2年,
并
: 须提供90小时义务劳务。可上诉。
: 判决指出,徐男和少女小萱的父亲是好友,2023年间,徐男借由小萱父亲认识小萱后,两
人
: 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平常徐男会骑机车接送小萱上下学,2025年5月间,他明知道小萱
: 于国
: 中毕业及升高中期间,可能未满16岁,仍将她带回住处发生性行为1次,接着又在6到10月
间
: ,将小萱载到摩铁发生关系9次。
懒人包
跟JC激战10次
只要缓刑2年+劳动服务90小时
勇敢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