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obady98 (1+2=3)
2026-09-04 09:48:00※ 引述 《redDest (红油)》 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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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bady98 应该是要我代po吧
: 一小时前寄信问是不是 没回
:
: ===
:
: 我真的很抱歉,造成了你的困扰
:
: 虽然我是事后才知道,后来赶紧删除了之后也没意义,这几天我会跟我朋友好好谈谈,但
: 想
: 必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当时就已经吵过一次了
: 如果你们有希望收到什么当作道歉的话,我能出力的,我尽量做到,我也愿意写诉状告发
: 自
: 己的这种低劣行为,而这次我不会说是朋友做的,就当成是我做的事情,我一肩扛下这问
: 题
: 后续如果有要赔偿或是和解等要件,我尽可能满足各位所需,只要是我能做到的事情,我
: 会
: 尽量做到,除此以外,若是认为我还需要赔偿各位什么的话,那我也会尽量做到,总之如
: 果
: 各位都同意,那我明天就会开始着手写诉状
:
: 而故事真相的始末已经写出来了,我已经不需要再隐藏什么,一切就是那样,我没有任何
: 造
: 假或说谎,这一个部分如果各位不相信,可以请检察官去查明真相,这样对各位来说,我
: 相
: 信也是一件好事
:
: 然后以后我会只留在PAD、捐血版、里恰还有精神病版,其他地方我都不会去了。我把自
: 己
: 侷限在这四个地方,尽可能造成更低的损害
: 如果要选择删除我的帐号,禁止我使用PTT,那也无所谓,我坦然接受,毕竟最初在帖子
: 内
: 放上西洽网址的人就是我,我无可辩驳
:
: 以上
:
: 向各位致歉
:
不好意思,再增加一个电影版
因为发病的关系,造成长期没看电影,所以忘了这个版,但其实它应该是我发文第二多的版
这个不重要
首先感谢红红,请他代PO原意是我就此退出边版
但我认为还是应该由我来报告一下进度
也不好意思一直麻烦红红
日前自首状已经撰写完毕
并检附当时相关证据以及文件,充实犯罪证据
并于前天上午尝试送件
敝人认为敝人所犯下罪刑为加重诽谤及伪造文书
然因警局不受理、地检署不受理、法院不受理
故最后在AI的提议下,以挂号方式直接寄出给地检署侦办
挂号信号码为:93009740000210403008
各位可自行查询
应该会于今日送达
若日后相关人士
收到法院或简易庭通知不必太过惊慌
可以选择出席或是不出席
除非由法院提出某对象以证人之身份,而要求出席
届时请务必要出席,以免成为通缉犯
那么打扰各位了
之后仅会以报告进度为由而在此进行发文行动
民国115年9月4日 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