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xmax1999 (两千)》之铭言
: 查了一下
: 单纯欠钱不还好像没办法告刑事只有民事
: 要证明有诈欺意图才有办法刑事成立报警的样子?
: 那今天他这种恶意积欠应付帐款 可以成立刑事吗
: 还是就民事而已 难怪没在怕
看有没有自始无履约意愿ㄚ
像是脆上就有人说
猪猪常常会 假装没带钱包 让对方付钱
我是不知道常常是多常
但如果是惯犯 那可能就会被解释成 猪猪一开始就没也付钱的意愿
这个具体我也说不准
法院判决里面就有分这两种情形
1.我吃饭 吃完了 干 没带钱包
那就是 你跟老板之间 构成了一个 吃吃契约
吃吃契约 老板给你吃吃 你要给老板钱钱
但你吃吃后 没给老板钱钱 这个就是债务不履行
这个就是典型的民事责任 契约责任
2.我进店门之前 就已经没打算付钱 老子就是来白吃白喝的
法院的说法就是说 今天当你进门点餐/招揽出租车
你的这个动作 都是让店家/司机 认为你有意愿支付的意思
但你其实根本没有 那你就是让对方陷于错误了
结论就是 会构成诈欺罪
所以最难的地方就是证明 他到底是忘记带钱 还是白吃白喝
最好的方式就是看他是不是惯犯阿 如果他四处白吃白喝
那法官通常就会认为这咖就是一开始没有付钱的意图这样
谢谢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