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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21:07:24让用人机关决定晋升 铨叙部修法删学历等限制
因应公务员人力短缺危机,立法院今天审查铨叙部推动修正的《公务人员任用法》,铨叙部长施能杰表示,此次修法系为即时补充人力缺口及提升机关人力运用弹性,删除“晋升简任官前应受训”、“须取得硕士学历的荐任升等条件”等相关规定,将高阶文官培育及升任标准回归用人机关来决定。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排审《公务人员任用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施能杰指出,此次修法,可提升机关人力运用弹性,并配合友善生养职场政策,修正各机关自行遴用具任用资格合格人员之要件、晋升官等训练及任用资格取得规定。
为即时补充人力缺口,他说,草案明定各机关职缺除申请分发考试及格人员外,得自行遴用具任用资格之合格人员;考量具任用资格之合格人员于因故暂时离开公职后,如仍有意愿为国家效力,可促进人才回流,此次也修正各机关职缺除已申请考试分发及格人员者外,其余职缺因业务推动而有遴用非现职人员之需要,得自行遴用具任用资格之合格人员。
草案中也删除晋升简任官等应经升官等训练的规定,施能杰表示,根据过去实务数据统计,自103年至114年参加晋升简任官等训练合格人数约1万3000 人,但囿于简任职缺有限,迄今合计仅有24%人员实际升任简任职务。
此外,高阶文官面对瞬息万变且高度复杂的公共治理环境,他说,高阶文官所需的政策分析、跨部会沟通及领导能力,以用人机关最了解各该专业领域所需的管理领导知能,机关可依业务实需规划培育计画,并回归考绩表现、职务历练与实务表现之全方位工作评价遴选适当之人员晋升,因此删除晋升简任官等应经升官等训练之规定。
此外,考试院于114年通过调整中央及地方部分职务之列等,并陆续于 114年及115年实施,职务列等调高后,以晋升荐任官等训练合格资格担任各该职务的现职资深公务人员,受该项训练合格者得担任最高列等职务之限制,未具任用资格而面临仅能留用或调整职务的困境。
施能杰指出,考量经晋升荐任官等训练合格者,皆具备相当年资之工作历练,执行业务能力已足够嫺熟,草案修正得依其年终考绩最高得取得荐任第八职等任用资格;最近5年荐任第八职等职务年终考绩均列甲等者,取得荐任第九职等任用资格,并以担任职务列等最高为荐任第九职等之职务为限。
他说,草案也删除硕士学历的条件,并放宽公务人员于考试限制转调期间,得调任至受转调机关限制范围以外其他机关的用事由,以兼顾公务人员职涯发展与家庭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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