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彭振声于侦查中证称:“应晓薇109年3月10日的便当会,柯文哲市长的结论是交都发局送都委会研议,本来案送都委会后,我们就可以开个会把他驳掉,但是应晓薇就说要给她的面子,所以才会有109年6月20日专案小组会议这件事。”
“(应晓薇跟谁说要给她个面子?)跟我讲。”、“(应晓薇是何时跟你讲的?)109年5月21日都委会765次大会的大会前,当天在会议室外跟我说的。所以我就只好裁示开个专案小组会议缓冲一下。我承认我这次是错误的。”等语(见A2卷第386至387页)
是被告彭振声证称在都委会开会前,被告应晓薇在会议室外请被告彭振声“要给她面子”。
好大的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