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说 黄国昌根本玩不过
修了法院组织法第90条 公开行诉讼之言词辩论 这个要公开播送
但这个言词辩论是什么 法院组织法没特别讲 修法的那群人可能以为有讲话都要播之类的
但实务界根本没人想播 法务部订的法庭录音录影公开播送实施办法里 第五条第二项就说
公开播送之言词辩论程序,指下列各款所定之程序:一、依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
一项、国民法官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所为之言词辩论
刑诉289第1项:调查证据完毕后 对事实和法律的辩论
所以证据调查不用公开 不能在法庭上对证人异议あり了
要是国昌兄是刑诉专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