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脆热议] 阿北应该减刑

楼主: wangyc (╳乂ㄨメX乄χ×x)   2026-03-28 22:02:28
※ 引述《CCRun (跨国界长跑)》之铭言:
: 身为执业律师,这次要讲真话,柯文哲的判决很多谬误,还有不少法院没有考量的地方

: 来看看刑法第55条,犯罪行为人的智识、品性跟生活状况,属于“减刑”标准。法官居

: 有给柯文哲减刑,这是不对的,因为有太多减刑的理由。
: 1. 骑脚踏车、搭公共汽车上班,代表生活简朴
: 2. 吃饭嗡嗡嗡,代表工作勤快
: 3. 重考只为了上台大医,代表意志坚定
: 4. 当医生救人一辈子,代表悲天悯人
: 5. 提出蓝绿都是垃圾,代表政治清流
: 6. 敢于说出司法迫害,代表无畏强权
: 7. 创立台湾史上唯一一个能撼动政坛的第三势力,代表功在社稷。
: 这样子的被告,完全没有开启刑法第55条减刑条款,完全是审判的法院刻意造成的判决

: 。
: 作为有良心的律师,我必须平衡说明,供参。
身为执业律师,不会连刑法第55条叫想像竞合都不知道。就当你第57条误写成55条好了,
第57条也是量刑的参考依据,不是“减刑”标准。
作者: KultKlassiK (谐典)   2026-03-28 22:07:00
有人喜欢吃屎,你怎么跟着在解析屎能不能吃
楼主: wangyc (╳乂ㄨメX乄χ×x)   2026-03-28 22:54:00
其实这段也是复制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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