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厕所大玩BDSM!15岁少女戴项圈学狗爬 色男获轻判
中时新闻网 萧宥彤
台中一名男子阿龙(化名)网约国中少女小晴(化名),两人在知名亲子景点马卡龙公园
大玩重口味“BDSM”,小晴在公厕内戴上项圈、眼罩,阿龙以牵引绳拉扯示意对方如犬只
般伏地爬行,接着借机侵犯。法院审理后,考量阿龙坦承犯行并达成和解,依法判处有期
徒刑5月、缓刑2年。
判决揭露,事发于2024年12月18日下午,阿龙透过Limatch社群软件结识15岁少女小晴,
两人开启意喻BDSM(调教、角色扮演或支配等互动关系)的“字母圈”话题。小晴自承倾
向被支配的一方,两人相约隔天上午在台中马卡龙公园见面,由女方自备项圈、牵引绳、
眼罩及医疗手套等情趣用品。
见面后,阿龙隔着内裤抚摸女方置放在私处的物品,随后转移阵地进入无障碍厕所,得到
同意后,令小晴戴上眼罩、系上项圈,由他拉绳控制对方在厕所地板爬行,并趁机要求少
女替他满足性欲。而小晴的父亲察觉女儿行踪异常赶往公园寻人,小晴在公厕内接到电话
担心东窗事发,传讯通知阿龙从公厕离开。
法官审理发现,小晴在警询时曾明确表示“我们是事先约好,做这些事都有经过我同意”
,且在父亲找人时,她不但没求救,反而还袒护阿龙,认定双方互动属合意,无证据显示
男方使用强暴胁迫手段。
台中地院审酌,阿贤影响小晴的身心健全发展;考量其犯后坦承犯行,与对方父亲调解成
立,且当场履行完毕,加上告诉人均表示不欲追究等一切情状,依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
之女子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5月,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禁止对小晴实施妨
害性自主等不法侵害行为,且应接受法治教育课程3场次。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