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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6-03-19 18:57:47台中地检“乙等惩处”惹议 公务员炸锅:考绩被迫吃乙算什么?
台中地检署上月被爆出将判刑确定的诈欺犯“忘记执行”长达5年的重大疏失,面对监察院纠正,机关对承办人祭出惩处竟为“考绩打乙等”。(资料照)
台中地检署上月被爆出将判刑确定的诈欺犯“忘记执行”长达5年的重大疏失,面对监察院纠正,机关对承办人祭出惩处竟为“考绩打乙等”,在公务员社群中引爆怒火,有公务
员向本报投诉表示,“难道放走犯人与‘认真上班’同罪”?
中检长达5年漏未执行,承办人祭出惩处竟是“考绩打乙等”,消息一出,大量基层公务员不满。有公务员说,“如果‘乙等’是国家用来惩罚‘纵放人犯’这种重大疏失的手段,那每年那25%零失误、天天加班,只因‘甲等名额满了’就被主管强迫吃乙的基层,到底算什么?”
也有公务员气愤表示,“以‘乙等’来处罚这样的疏失,是对于其他考绩乙等公务员的侮辱!”也有人无奈感叹:“真想问我拿乙的那几年,出了什么包?”更有基层员工痛陈现行制度的荒谬:“那我从来没出错,却每年被处分乙欸!”
另名公务员解释,根据行政惯例,公务机关每年考绩列甲等者,最高不得超过75%。这意味着,无论一个机关整体的绩效多么优异,每年必定要有25%的人承担“乙等”的考绩。
他表示,实务上,高阶主管或老鸟往往稳拿甲等,这25%的“乙等扣打”便常态性地落在资浅、无背景,或刚调单位的基层公务员头上。这种“轮流吃乙”的潜规则,让许多年轻公务员沦为考绩制度下的替死鬼。
该名公务员表示,台中地检署的这起事件,无意间扯下了现行考绩制度的遮羞布,官方长期对外宣称“考绩乙等也是及格,并非惩处”,但遇到纵放人犯的重大疏失时,却又将“乙等”作为严厉的惩处手段。这种明显的“双标”,让默默付出的基层公务员情何以堪。
行政院人事总处已表示,目前已就考绩法进行全面性检视,考绩法修正因涉铨叙部权责,该部将朝向考绩依受考人实际工作表现评价、肯定承担责任表现称职人员,以及正向激励公务人员追求卓越等目标,务实进行检讨。同时考绩甲等比率不设上限,由机关首长覈实考评,并建议机关2026年考绩以不低于现行甲等比率(2025年各该主管机关比率)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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