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姆咪] 去年被撤销发回的的国民法官庭首例

楼主: ririoshi (角落住民)   2026-02-27 23:01:49
满有趣的
依第92条第2项,第二审撤销后原则上应该自为判决,有特殊情况才能发回去
他们发回去是用同项第5款
“法院审酌国民参与审判制度之宗旨及被告防御权之保障,认为适当时。”
很概括的一条,然后在判决里写的逻辑是这样:
1.国民法官庭应该要反映出国民正当法律感情
2.如果法律适用有误,那审理的结果就没办法说有正确反映国民正当法律感情
3.如果第二审的职业法官迳自判决,恐怕会引发职业法官背离国民正当法律感情的疑虑
4.所以我们发回去,你们重新抽人重组一个国民法庭,重跑一次流程来判决
法律适用有瑕疵就能发回去,感觉什么案件都能发回去了
特地叫普通民众来,还要大家能完全正确地适用ㄛ
重跑一次感觉很花时间欸==
作者: Victoryking (胜利王 )   2026-02-27 23:35:00
你就说程序正不正义吧
楼主: ririoshi (角落住民)   2026-02-28 01:30:00
我流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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