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曾羿翔
3.完整新闻标题:
找“台湾甜心”上摩铁爱爱 高雄男付8000元…完事惨了
4.完整新闻内文:
高雄地方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妨害性自主相关案件,全案共有2名被告,法院分别就不同事实
与证据作出判决。其中一名男子阿威(化名)遭认定犯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
罚金,并宣告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另名男子阿凯(化名)则因证据不足,获判
无罪。
判决指出,阿威于2024年6月间,透过某包养交友平台(台湾甜心)接触女子,并于高雄市
某旅馆内,以8000元作为对价,与一名年龄未满18岁的对象发生性行为。法院认为,阿威对
对方年龄已有所警觉,仍选择进行性交易,已触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
法官审酌,阿威犯后坦承犯行,且已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达成调解并完成赔偿,加上过
往无前科,最终判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并宣告缓刑2年,缓刑期间须接受保护管束
。
同样上门花8000元 另名高雄男却获判无罪
同案另名被告阿凯,检方指控其于不同时间,透过同个包养交友平台接触女子,同样花费80
00元在旅馆进行性交易。不过,法院审理后认为,相关对象在联系过程中均曾向阿凯表示已
成年,加上平台本身设有年龄限制,尚难认定其主观上已预见对方实际年龄,检方举证未能
排除合理怀疑,因此判决无罪。
法院指出,刑事案件须依证据认定,未能证明被告犯罪者,应依无罪推定原则判决无罪,全
案仍可依法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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