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市长
所以废死的说杀人犯留着可以作为犯罪研究
如果都能挖到他(们)的电磁或书面资料
干嘛还非得要活人?
有活人就取口述,死了就看有没有上述资料可用
况且现在人体身心相关实验的道德审查超严格,
根本不可能复刻以前经典的电击或史丹佛大学监狱实验
换言之,对杀人犯的人脑活体实验,除非是犯人同意且非入侵性的实验
例如fMRI或脑波电磁测试
否则几乎别想尝试
最后
即使将杀人犯留著录口供,
看看国外多少类似的重刑犯接受采访
真心悔过想由此赎罪而认真接受研究者比例实在不高
多半还是为了要博取同情、名声,甚至借此影响舆论以获得出狱的机会
尚市长这趴如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