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脸书热议 关于蔡正元掏空自己公司的案子

楼主: walter741225 (瓦特)   2026-01-10 15:16:46
非法律人的看法
※ 引述《Wardyal (满穗的小狗)》之铭言:
: → walter741225: 公司要对法人负责吧 01/10 15:05
: → walter741225: 除非整间公司的法人只有他自己一人才勉强有得谈 01/10 15:05
但就算法人仅有一人
那也要看掏空的款项包含什么
比方说 如果掏空的钱包含案子执行的费用
那公司很可能就会因此无法履行合约
或者员工的薪资可能发不出来
这里人跟公司就是不同的单位
个人的掏空 导致公司无法执行该执行的行为
那就是个人的行为造成公司的损失
或甚至还有第三方/或员工的损失
节录新闻一:
利用身为阿波罗公司实际负责人职务之便,
利益输送予自己而掏空公司资产,
严重侵害阿波罗公司利益,
更使原委任阿波罗公司的其余三方协议当事人无从取得应有权益。
节录新闻二:
“蔡正元被判有罪的关键,在于公司帐户里的钱不是他的”,
林智群说明,法院认定,阿波罗公司帐户里4亿多资金,
是郭台强要买中影的交易案,暂时寄放在阿波罗公司的“托管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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