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昭姿提的代孕合法化
是针对子宫缺失的女性来运行
用的是试管婴儿的技术 体外受精
然后放到代理孕母的子宫来怀胎
代理孕母的条件是 必须要生过小孩 台湾籍 20-40岁
而且终身只能当一次代理孕母
到这里我都觉得挺合理的
但她希望是无偿 只给必要的营养补助费用
这就微妙
虽然我知道女人会吵这样的行为是物化女性子宫
但现实是要给钱啊 有钱才好做事吧
怀胎10月耶
作者:
emptie ([ ])
2026-01-08 20:43:00孕妇很需要营养,我送一罐茶叶给帮我的人也很合理吧:\
作者:
SOSxSSS (可爱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26-01-08 20:44:00不是有健保吗?就看你一年生几胎然后上报啊生越多领越多但是有总额,超过每个人收到的钱打折
84 我的意思是 这应该是一种雇佣关系雇佣产生的费用就包含营养费用那些的
作者:
SOSxSSS (可爱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26-01-08 20:47:00这是医疗行为当然受雇于医院啊,不去医院怎么找代理孕母
你的意思是医院包揽的话 那没错我比较在意的是代理孕母应该也要能因此赚到钱因为陈有一个想法就是找三等亲帮忙
作者:
Satoman (沙陀曼)
2026-01-08 20:50:00要钱那更不可能过了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6-01-08 20:50:00女人怎么整天想白嫖
作者:
SOSxSSS (可爱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26-01-08 20:50:00我是觉得你连阴道都不能禁止租赁了,管子宫做什么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6-01-08 20:51:00自己的逼天价 别人的子宫没价
作者:
tomuy (咖啡中毒)
2026-01-08 20:54:00不给钱是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