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iHoYo (米哈游)
2026-01-07 11:22:17※ 引述《wu10200512 (廷廷)》之铭言:
: 发文这么挑衅也是没谁了,你要确定我不会无聊去告你。
: 2017/1/24 在 kodomo 发文询问:
: [讨论] 在路上看到萝莉大家会怎么做
: ※ 引述《oz5566 (阿康)》之铭言:
: : 偷拍
: : 光明正大拍
: : 大家会选哪一种呢
: : 大部分人应该都是偷拍啦
: : 大家呢
: 因为德州妈妈的文章急忙自删,还有种在文章中辱骂我。
: 我都备份了,士林地检署很近,我没事就去递交诉状也是没问题的。
我觉得应该立法通过
乱告人的告书之后要补偿我车马费==
我去警局一次 花了我高达十五分钟
后面挂号没领到 又去警局 来回二十分钟
三十分钟至少赔偿我车马费一百元ㄅ
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