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urance (我觉得还可以再抢救一下)
2025-12-22 02:06:40※ 引述 《walter741225 (瓦特 \|/)》 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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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其实胜王最一开始就有讲到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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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器不能这样就停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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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不能因为少数临时退出而停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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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八个大法官都应该努力让机器运转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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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这未必是胜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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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比较偏向那五位大法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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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就是专业人士纷纷跳出来站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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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大法官逻辑是
1. 因未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开会(现况) > 2. 最初大法官开会解释早于法律设立(例子) >
3. 大法官开会不应受法律规范(推论) > 反对1(结论)
问题来了,立法初期,大法官解释自然会单独成立,毕竟那时有宪法而无他法,那种现象应
视为特例
何况,当时的大法官解释,并未牴触或反对什么
其后诸法条生成,构成了网络,它理当与宪法视为一整体
今天,从2推到3是有疑虑的,当时的特例,是否在现在仍使用?若要适用,则是与其延伸出
的法条相违背,这是否要成为通例?
这是否意味着,开会这件事是不受限制的?无论是否符合开会条件
当初规定出席人数与同意比例,为的是避免共识过于偏颇,这点可以理解
那么,无视这点而开会,得到一个结论,而这结论品质是可议的,这样开会又有何意义呢?
或者说,为何这时还硬要召开会议?
其心,可议啊
说真的,大法官如果还留在法律条文里上下窜,别人看不懂,那还可能真绕过去了
今天整一个闹剧,违反了既有法律,然后声称有着更高的理由
然后连内部意见都没一致
这是把自己拉下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