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rsakesheep (超.欧洲羊)》之铭言:
: ※ 引述《walter741225 (瓦特 \|/)》之铭言:
: : 感觉其实胜王最一开始就有讲到重点
: : 机器不能这样就停摆
: : 尤其不能因为少数临时退出而停摆
: : 事实上八个大法官都应该努力让机器运转到底
: 这种话就大便
: 就像是规定说大楼的所有权人大会需要最低2/3人数参加
: 然后每次开会都凑不齐人
: 所以主委说就算今天只有3个人参加也要表决,大楼事务不能停摆
: 你岛任何一层级的法院会认定这次的决议有效吗?
: 肯定都是说未达法定人数or未达规定,决议无效
: 放在其他任何地方都会被认定无效的作法
: 怎么放到大法官就能有效了?
: 我真的越来越瞧不起法律人了
其实按照大法官的逻辑 不是大法官例外
为什么大法官会这么说
首先看一般的状况
现在很多建筑 不打掉 也不整修 就放在那边
就是因为那栋建筑所有人关系很复杂
可能哥哥占一部分 妹妹占一部分 弟弟占一部分 反正很多人
然后可能哥哥被抓去关 弟弟出国很多年都没回来了
妹妹现在想要处理掉这个房子 就会没办法处分 就只能摆烂放著
那问题来了 为什么妹妹不能够处理掉
因为这个是民法规定 民法规定 人民要遵守
为什么人民要遵守法律
按照社会契约论的说法(我不认同)
人民聚集在一起 然后一起立一个约定 然后大家要遵守这个约定
之后这个约定 就成为了法律
因为法律就是人民立的 所以人民不能不遵守法律
这个就是民主 人民自己做主 自己接受自己的规定
这里我们要去分三种人民
第一种 立契约的人民 可以说他们叫做 制宪民主
第二种 社会契约制定后的 国会民主(国会议员)
第三种 一般的草民 人民本人(人民)
制宪民主做了一整套规定 约束自己
人民聚集 投票给国会议员 国会议员构成国会民主
只要是通过国会民主合法做出来的法律 人民都要遵守
这就你们人民自己投的对ㄚ 之后的人民 都要遵守法律
不能说 我(人民)不遵守法律
然后人民集结起来说 我们要废掉代议制 废掉国会议员 把它改成直接选举
如果要废掉代议制 他就是推翻了 制宪民主的规定
拒绝了制宪民主规定好的游戏规则 等于毁弃了社会契约
那大法官的状况就是
制宪民主 创造了国会 让人民自己管自己
但制宪民主还做了一件事 就是创造了大法官
制宪民主创造大法官 要干嘛呢
答案就是怕人民变成民粹 选一堆神人当国会议员
然后国会议员立一堆神人法案 那国会就会变成多数暴力
比方说人民说 我讨厌犹太人!
然后人民集结建立 反犹太人党 犹太人党获得超多选票
犹太人党诞生了很多国会议员 这些国会议员立一个 屠杀犹太人法案
这个多数暴力问题 就是制宪民主当初想到的民主自带的民粹化问题 这种多数暴力 最终会摧毁民主
那制宪民主该怎么办 制宪民主想到了一个方案
那就是大法官
大法官的职责就是 维护制宪民主的意志
避免国会民主 或是人民 推翻制宪民主
具体来说 大法官要怎么维护制宪民主
答案就是 当国会民主演变成多数暴力的时候 大法官就要出手宣告违宪
那现在国会民主很不爽大法官 想要断了大法官手脚
于是国会民主直接立法 把大法官给关起来 让大法官没办法运作
大法官没办法运作这件事 就是违反了制宪民主的游戏规则
这个游戏规则是国会民主 人民 甚至是大法官都不能打破的
在这个框架下 大法官的神圣权力 就是直接来自制宪民主的
国会民主当然可以立法规定大法官要怎么玩
国会民主有权力决定 大法官是强监督 还是弱监督
但不能够改成没有监督
因为大法官就是制宪民主派来看好国会民主的
如果国会民主要卡死大法官 那就是违反制宪民主
所以大法官有程序自主权 能够起死回生来捍卫制宪民主
所以宪诉法实质上破坏了制宪民主的意志
那大法官就能够使用程序自主权 进行裁决
这就是为什么 大法官不用听国会的违宪法律
一般人民要遵守民法 是因为人民创造法律管理自己
那人民当然要遵守处分不动产的门槛
因为理论上来说 是你自己订的
那大法官为什么不一样呢
因为大法官是制宪民主指派来监督国会民主的
你可以说 制宪民主是大民主 国会民主是小民主
大法官的权力 是直接来自大民主的
大法官受到大民主的委托去监督小民主 这是大法官的职责
如果今天小民主故意使用法律把大法官给卡死了
大法官就能拿着大民主的符 直接跟你翻桌了
大法官的权力是来自于制宪民主 不是国会民主
只有在国会民主是合宪的时候 大法官才需要遵守
如果是违宪的 大法官就可以翻桌了
谢谢喔
也就是说 法律人=型月厨
一进来 就要先拿什么社会契约论的神人设定喷你脸上
这个是游戏设定 属于基本操作了
不认同这一套 欢迎加入我们施密特研究小组 不然马克思研究小组也可以
然后
魔术≠魔法
制宪民主≠国会民主
谢谢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