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一下美国玩法
美国的覆议/否决权制度还蛮有料的
扣掉口袋否决权的话就是
国会立A法 正常来说总统就要执行A法
但如果总统觉得A法烂透了 可以发动否决权
这也可以理解阿 国会的民意跟总统的民意是平行的
没道理国会就一定比总统高ㄚ
总统也是民选的 对ㄚ 两个都是民选 国会了不起喔
谁说你立的法 我总统就要无条件接受 你谁啊
所以国会立A法 总统当然可以挑战国会阿
特别是国会立一堆白痴法案 那总统就更要否决了
国会与总统之间 总统的否决权也是符合三权分立里面的制衡
国会会被总统的否决权制衡 也会被司法权的违宪审查制衡
不是国会想立什么大便都可以的
国会滥权 多数暴力 当然必须要受到总统的制衡
国会与总统 本来就不是上下级关系
这是在内阁制才有这种现象 对ㄚ
那美国总统发动否决权 会怎样
美国的否决权制度是 法案被退回国会
必须要国会2/3超级多数支持 才能否决总统的否决
这就代表总统只要拉到国会1/3的议员 就能成功否决
那总统就不用执行这个法律了
那美国总统否决失败会怎样 答案就是10天后法律自动生效
美国总统必须按照法律执行 否则就是违反美国宪法
美国总统有执行合宪法律的义务 不得不遵守
否则总统就要违背宪法了 对ㄚ
这套机制其实很妙啊 我现在觉得蛮屌的
台湾的覆议制度就是 国会1/2通过 就否决行政的覆议
阿他妈的 在台湾的政治现实下 就是朝小野大才会出现覆议操作
野本来就大于51% 那覆议根本就是来搞笑的 操作空间太小了
原本通过的法案 行政权不接受
结果覆议标准跟法案过关的标准一样 那行政肯定不服阿
那会发生行政跟立法僵持卡住 也不是很难理解
但在美国制度下 是已经给了行政权优惠的否决权
要推翻总统的否决权 要2/3超级多数的国会支持
2/3基本上等于连一堆执政党议员都支持 跨党派广泛支持
国会都已经2/3支持了 那还说啥 代表根本没人支持总统了
那2/3超级多数的国会 大于 51%总统 没问题吧
你总统只需要拉1/3都拉不到 那到底在逼逼啥
1/3国会支持都拉不到 那就是活该10天后法律自动生效
法案生效也不需要你的签署 对ㄚ
哀
感觉米国人 比较有政治智慧
给了总统一个机会 连1/3支持都拿不到
那真的没道理继续硬肛了 对ㄚ
而且真的不要脸赖皮也没用 10天后自动生效
对ㄚ
然后还可以讨论代理成本的问题
代理成本就是 我选一个人当我的代理人
但代理人不一定会执行我的意志 也就是不听话
比方说我叫A帮我买可乐 结果他买成柠檬红茶
这个就是代理成本
那代议制的代理成本也很简单
投票投完了 之后就是议员主导了
过的那些法案 大多都是议员想过的 不一定是人民想过的
那就跟民意出现了偏差 这就是代理成本
代议制偏离人民的意志 而且这件事频繁出现
人民不管是选总统 还是议员 都是会有代理成本的
不管是行政立法 都是会有代理成本的
从代理成本的角度来看否决权的话
那今天国会立法通过一个法案
总统认为这个法案 严重偏离人民意志
总统用 不符合全国人民利益来否决 纠正代理偏差
那国会如果还掏的出2/3的议员跟总统对干
2/3国会议员 基本上已经是跨党派的广泛民意支持了
那到底是总统出现了偏差 还是国会出现了偏差
2/3国会议员的代表性 直接爆了牢总统
那站不住脚的就是总统了
否决权就是行政跟立法互相制衡
国会出了一个偏差的法案 那就让总统来纠正
如果总统否决了一个合民意的法案 那就让国会2/3超多数来纠正
代理成本=代理人不听话
那就让两个不听话的代理人互相否决
最后出来的东西 理论上就不会偏差太多
哀
这就是美国人的智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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