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ctoryking (猫咪喵喵)》之铭言:
: 副署就是一个行政权内部的东西
: 正常来说就是覆议 覆议失败按照宪法增修条文的规定
: 覆议时,如经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决议维持原案,行政院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
: 应该接受
: 那如果是有违宪的话 就告到大法官那边去
: 阿不过大法官现在死了
: 所以只好搞副署这招来卡了
现在情况很有趣的地方是
副署在宪法37条
明文的、确认有这个东西
但有没有人用过...至少拿来对付立法院没有
所以拒绝副署下去的时候会发生什么事?没有人知道
这权有行政院长职权行使的相关法规吗?没有
这权有相关行使作业办法吗?没有
制定怎么用、用了会怎样的下位法规范一条都没有
大法官解释和宪判也一条都没有
真的用下去会怎样?不知道
理论上通过三读总统公布的法律就是成文法
行政院长拒绝副署卡在总统公布这关暂时不生效力
那不生效之后呢?
法案是要退回立法院?
法案是原地蒸发?当作不存在
还是法案依法总统需在期限内公布,不可以因为这样不生效,要进去其他程序再处理?
又或者副署权这样行使算是滥用,所以此状况的不副署无效,直接以总统公布当生效?
没有人知道
理论上这时候应该会要有人提释宪,由大法官解释宪37的本意
但,对,那个
大法官
现在没这个东西
简单来说一旦用下去就是宪政危机
在一块空白真空地带
完全无法预测会出现什么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