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雷丘那复制的
1. 这一件不适用职权不起诉,因为检察官要职权不起诉必须是对刑事诉讼法第376条那些不
能上诉三审的罪(轻罪),而贪污罪并不是轻罪。例如普通诈欺罪也可以职权不起诉,但是
加重诈欺罪(诈骗集团)就不行。
2. 一审法院判刑3月,缓刑2年的意思不只是“免关”而已,而且如果2年之内没有故意犯罪
,良民证就不会有纪录,也就是不会留前科。不过也要看看检察官有没有上诉,才会知道这
是不是最后的判决结果。
3. 法院判褫夺公权1年,是因为《贪污治罪条例》第17条规定,受有期徒刑者必须并科褫夺
公权,另外依照刑法第37条规定,同时宣告缓刑者,其期间自裁判确定时起算之。所以要等
到判决确定才起算。
看来是被检举 检察官只能依法行政
姆咪姆咪蹦蹦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