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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13:3719岁男大生丧母...40岁高中女师惜惜竟滚床8次 引爆三角恋结局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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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男大生和高中女老师上床后,和女友一同指控老师性侵。(示意图/翻摄pakutaso免费图库)
嘉义一名19岁男大生因丧母,找高中时期40多岁女导师寻求安慰,两人发展出感情,在近1年期间激战8次。没想到男大生女友知道后非常不满,上网控诉男友遭女师诱导上床,男大生也表示“我是不愿意的”,对女师提告性侵获不起诉处分。女师丢工作、名誉受损,对两人求偿百万。嘉义地院审理,判男大生和女友侵害女老师的健康、名誉及隐私,要连带赔她15万元。两人上诉被驳回确定。
女师控诉,她是阿浩(化名)念高一时的导师,阿浩毕业后两人仍保持互动,2020年9月阿浩丧母,向她寻求安慰,关怀后两人发生感情,并在同年11月至隔年8月间发生性行为,直到2021年11月接获阿浩的女友小萱(化名)传讯,她才知道阿浩有女友,两人自此没有往来。
然而,小萱仍在同年12月持续传送讯息“诱导○○发生性行为”、“不顾私德与有损师道”、“妳主动骑上去妳的学生欸”、“妳是选择性犯贱不是吗”等语羞辱。
此外,小萱还在脸书社团、Dcard发文爆料“○中女国文教师诱导已有女友之男学生打砲”,内容提及女师姓氏、40多岁等个资,还说“是不是所有被她宠爱的学生,都得到女教师的身体?”、“有想问的可以问 包括截图跟录音档也欢迎领取”,并将文章传送给女师的其他毕业学生。
直到女师的同事、教过的学生向小萱求证,小萱便散布双方对话等资料,内容包含女师姓名和大头贴,阿浩也向其他毕业生表示“我现任女友发文,目的是为了警告别人有狼师行为,可是内容当初只有提到性行为,并没有提到我是不愿意的”、“这些全都违法了”,小萱也对其他人私讯表示“我男朋友被他高中老师强迫性交”、“为了一个狼师越陷越
深 真的不值得”。
事发后,女师在学校惨遭讨论、围观拍照,最后对阿浩声请通常保护令获准,阿浩也向女师提告性侵,经嘉义地检署作不起诉处分,并由台南高检署驳回再议,两人又对女师提出妨害名誉刑事告诉,也不起诉。女师则对两人提起诽谤、违反个资法、恐吓及诬告之刑事告诉,目前侦办中。
女师另对两人提起民事诉讼,认为自己和阿浩为合意交往,且当时阿浩已毕业、成年,双
方无师生关系,属私人感情纠纷和公众利益无关,小萱和阿浩仍持续散布不实讯息,对他们连带求偿100万。
庭审时,阿浩和小萱坚称女师就是一般民众认为的“狼师”,强调小萱联络女师时,阿浩的女友另有其人,并不是她,咨商纪录也显示小萱“对于在网络上揭发女师行为的动机并非感情报复,而是想制止女师与学生继续交往的离谱行为”,况且女师也遭教评会建议解聘,他们并没有妨害名誉。
一审法官认为,小萱和阿浩以传送讯息及通话方式骚扰、辱骂及威胁女师,对不相干之人散布不实讯息,导致女师名誉遭侵害,加上小萱在网络表示“我们决定要让这件事公开”、“是我们决定一起公开的”,可见两人为共犯,审酌两人都已大学毕业,从事业务员月收3万等情,应连带赔偿女师15万元。
阿浩和小萱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官指出,小萱和阿浩在传讯和发文上具有恶意和破坏性,且毫无悔意,被学校依大学学生奖惩办法大过1次,并需接受咨商和性平课程。而女师因为涉本案,道德引人非议,依“品德较差,情节尚非重大”之规定,考列丙等而被解聘
法官认为,女师和阿浩发生性行为,道德上虽有可议之处,但并非犯罪或违法,然而两人却利用女师的教师身分和道德瑕疵,发表恫吓、辱骂等言论,伪称自己是公益吹哨者,对女师毫无歉意,判两人赔15万合理,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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