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高雄市调查处调查官当庭认罪诈团“取簿

楼主: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5-10-31 19:42:17
高雄市调查处调查官当庭认罪诈团“取簿手”帮助诈欺 被害人求偿160万元
调查局高雄市调查处调查官刘晋廷涉任诈团“取簿手”诈欺洗钱案,今(31)日在台中地院开庭,刘嫌部分认罪,仅坦承帮助诈欺罪,但否认三人以上共同诈欺、洗钱罪。黄姓被害人到庭提出160万元附带民事赔偿。法官建议此案非杀人等重罪,是否改为简式庭,检察官当庭以此案涉案人身分特殊为由,表示拒绝。全案维持原审理程序,择日开庭。
刘嫌(34岁)当庭供称,去年7月13日晚间,他在脸书“大台中找工作”打工社团找工作,看到代领包裹工作之后,与“Elisha”联系上(如今帐号已不见),隔日便去超商领取两次包裹,领一次1500元,两次3000元,加上运费、交通费等,共获得报酬4900元。他表示从2023年1月到2024年7月担任调查官期间,未曾接触诈团,一直在缉毒组工作。他承认有帮助诈欺罪,但是否认有与三人以上共同诈欺罪,主观上也没有洗钱犯意。
起诉指出,刘嫌在脸书社团看到求职讯息,进而加入Telegram群组,听从对方指示,于去年7月14日前往台中市西屯区某超商,领取装有被当作人头帐户帐本、信用卡的包裹,再至某货运站将包裹转寄到台南某货运站,因被害人察觉受骗,报警后案情才曝光。
侦讯时刘坦承有提领、转寄包裹,但否认从事诈欺,他辩称当时为添补家用才接案,不知这是违法。他从事调查官,1个月薪水约8万元,不会为了1500元让自己陷于被追诉的风险。他在警方通知笔录时,有传讯息问对方包裹内容物,对方称是单纯的客户资料。
检方查,刘曾担任港警队员,现任职于法务部调查局调查官,常有跟监、蒐证的工作,知悉Telegram会被使用在贩毒等犯罪联系之用途,且一般外送员每单报酬为6、70元,本案单趟报酬分别为1500、1500及另外给付的运费1900元,报酬明显超额,与常情不符。又以刘社会生活经验,以及从事调查员的经历,对于犯罪应比一般民众有更深的理解及警觉,此案包裹既然能从超商领取,为何又要多一步转交给其他货运站转寄,明显可预见包裹内容涉及不法,依诈欺、洗钱罪嫌起诉刘。
https://today.line.me/tw/v3/article/GgzJOG5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5-10-31 19:43:00
调查官有这么缺钱缺到当取簿手吗我还以为这种等级的都去当诈团军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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