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法官:有收1300万但是无罪

楼主: Victoryking (胜利王 )   2025-10-23 22:55:31
※ 引述 《forsakesheep (超.欧洲羊)》 之铭言:
:  
: 二审认为,廖坚志之所以同意给付1300万元,并非为使郭信良处理佃西重划案“桩位错误
: (截角)及土地登记”之事,仅是针对他与高进见间的抵费地买卖纠纷;且廖坚志应该不
: 会为了佃西重划案取消截角、暂缓土地登记之事,花费1300万元请托郭信良,因此两者之
: 间不具有相当对价关系。
:  
: ==
:  
: 真的很屌
:  
: 行贿的有给钱
:  
: 收贿的有收钱
:  
: 行贿的去拜托两件事情
:  
: 这1300万都是给没违法的那件,有违法的那件没给钱所以无罪
:  
: 但是1300万都是犯罪所得要没收喔~
:  
: 笑死人台南法院真的很屌,还能这样切
:  
我刚看判决书 从一审的开始看
二审判决书还没出来 只有新闻稿
它里面讲的理由跟你讲的不太一样 其实蛮酷的
除非中间有什么市地重划我看不懂的潜操作
不然我觉得法院的说法不是没道理
一审法院怎么看的 其实最核心就新闻稿这段
廖坚志考量将来可请托郭信良凭借其议长身分向都发局及地政局请托或施压,使佃西重划案
得以顺遂进行,应允给付1,300万元,并向郭信良请托部分土地因桩位错误而无法办理土地
登记,冀能尽速使地政局同意地主登记等情,郭信良当场允诺。
廖希望郭信良用它议长身份去施压让廖的佃西重划案顺遂进行
具体是请求啥 就是这段
向郭信良请托部分土地因桩位错误而无法办理土地登记
然后廖分次给郭1300万 然后郭确实有去三次要求科长
廖给钱请托 郭做事 有对价关系
一审法院结论:郭信良收贿 判13年
但二审法院不这么看 其实蛮酷的
二审法院说 一审根本搞错了 这根本不是收贿
为啥
因为干 时间线摆出来
110年6月7日、8日 这个时候就是廖跟郭谈成给1300万的事
但这个时候 佃西重划案的进度是怎样
佃西重划案工程都已经验收给市府接管,地主95%以上都已经领到重划后的权状
也就是说靠北这市地重划早就已经完成95%了
那一审提到的那个请托又是啥
廖坚志始“顺便”(第二次会面)请求处理佃西重划案之“桩位错误(截角)及土地登记”
问题。
95%都已经搞好了 这个只是剩下的一点问题而已
处理这个问题的利润远远低于1300万阿
所以二审法院根本就不认为这1300万是拿来贿赂郭信良搞这个小事的
二审法院这么说
佃西重划案工程已经验收完毕,且大部分地主(95%)就分配土地亦已登记完成,而就佃西
段1274等地号土地因“桩位错误(截角)及土地登记”部分,对于廖坚志而言,其利害关系
或可能涉及之利益甚微。可知两者间并不具有相当对价关系。
这个对廖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利益 怎么可能给1300
那1300万总不能白给阿 到底是为啥要给
二审法院这么看
且廖坚志在外耳闻被告郭信良的作风,担心如果不照做,可能会有不好的影响,故同意给付
1,300万元。
也就是说 廖知道郭信良的作风
你不给他面子 他以后让你混不下去
所以廖只好花1300万 花钱消灾 郭信良才满意
也就是说二审法官根本就认为这件事就是
郭信良看到廖在市地重划赚很多钱 想要当流氓抢钱而已
根本就不是什么廖请托郭信良
而是郭信良在那边狮子大开口收保护费
二审结论就是这根本不构成收贿
除非中间有什么奇怪的眉角 不然我觉得二审理由还蛮合理的
流氓收保护费毕竟跟具体收贿不一样
谢谢喔==
作者: soda54020 (soda54020)   2025-10-23 22:56:00
好好笑
作者: shadow0326 (非议)   2025-10-23 22:57:00
冤枉郭信良了 还以为是收贿的贪官
楼主: Victoryking (胜利王 )   2025-10-23 22:58:00
你以为是贪官 其实人家只是正宗流氓 靠北
作者: yulis (笨蛋 尤莉丝)   2025-10-23 23:00:00
不管你信不信 反正我是信了
楼主: Victoryking (胜利王 )   2025-10-23 23:02:00
不排除有政治力搓掉的可能 但我觉得二审的事实跟理由比一审有说服力多了 一审处理的很粗糙老实说对价关系相当性这件事本来就很重要但一审几乎没讨论他只是直接套一套就宣布你有罪了按照这个粗糙程度来判柯文哲来也只能喜提图利罪回家我会贿赂一定是因为利益大于我的贿款 不然就做功德给超多 换超少 那很明显就不是为了这个而给所以二审直接爆了一审 这就是你岛地方法院的审判品质 案件太多时间太少 还是先下班吧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5-10-23 23:05:00
是不是行贿有说法 但收贿方还是收贿吧
楼主: Victoryking (胜利王 )   2025-10-23 23:07:00
收贿罪的逻辑是 收钱办事如果没有具体要你办什么事 就没有对价关系妙天给柯文哲一千多万也没有叫柯文哲干嘛反正你给我就收 这不会构成收贿要具体妙天表示你要帮我做什么事然后我给你钱才算只是这个案子比较像是 议长爆有钱人的米 你赚很多那我随便找理由跟你A 1300万 没问题8真的要讨论也可以讨论犯其他的罪 但反正不会是贪污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5-10-23 23:10:00
懂 我是那个意思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5-10-23 23:14:00
所以是告错条了?
楼主: Victoryking (胜利王 )   2025-10-23 23:17:00
换成恐吓取财大概就判几个月一年而已而且也不一定会成立==因为郭信良也不一定有恐吓 只是廖自己听风声觉得这个人不能得罪所以给了 这比较那个对方没有让我心生恐惧 我自己把自己吓恐惧了
作者: yulis (笨蛋 尤莉丝)   2025-10-23 23:22:00
那不就只是拜个码头 带点伴手礼很正常ㄚ 连没收都不用了吧
楼主: Victoryking (胜利王 )   2025-10-23 23:23:00
没没收阿 二审还回去了二审最后不是撤销没收了吗 我看一下
作者: yulis (笨蛋 尤莉丝)   2025-10-23 23:23:00
很棒 法律终究会还人公道
楼主: Victoryking (胜利王 )   2025-10-23 23:25:00
二审说这个不是犯罪所得 毕竟无罪了 那手机也不是犯罪所用原审没有审酌就把人东西收走 我直接给你撤销了法律文字本来就比较死人一般人很容易看错 但看习惯的话确实就是秒看懂这也是为啥这种案件我几乎都会说要看判决书 因为记者根本看不懂 他们的理解很奇怪法官说A 记者报出来变成B 再加个料变成C 经典操作
作者: GGOPEN (狄会贵)   2025-10-23 23:32:00
自办的市地重划都是黑道在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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