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人来找我
说最近很多踩线的
如果每一个踩线的都要立一个板规
那到时候边板板规会变成百科全书
而且要等所有板主一起裁定有时候要时间
所以我就直接把恶意踩上位法的直接从小组这边ban掉了
什么开盒别人然后开盒台风假这种
不要再皮了
我这边处理就直接至少半年连布偶装都开不了了
虽然皮的也就那一两个 给你们最后一个通牒
第 29 条(重大违规与不受欢迎名单)
一、使用者若有以下情形之一,经小组查证属实者或经由板主申请,小组得公告列入
小组不受欢迎名单,禁止于本小组所辖看板发言:
(一)明显多次触及或违反中华民国现行法律。
(二)泄漏、滥用或未经同意散布他人个人资料,或其他严重侵害隐私行为。
(三)其他经认定足以严重破坏小组秩序或板友权益之行为。
二、不受欢迎期间以 六个月至三年 为原则,情节重大者,得裁定为永久不受欢迎。
三、被列入不受欢迎名单之使用者,如以分身帐号规避,视同同一人处理,并一并
纳入禁止范围。
四、涉及法律责任部分,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必要时,小组得将案件移送群组长或
站方进一步处理。
五、被列入不受欢迎名单之使用者,依法仍得依群组规定向群组提出上诉。
(一)本小组建议当事人于提出上诉前,应先以站内信与小组长进行沟通,以利
案件厘清。
(二)若当事人迳行向群组上诉,群组将依其规范裁量受理与否,本小组不加以
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