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edan》之铭言
: 这个喔
: 我直接跟你讲重点是啥
: 重点是被贴的那个人知道了
: 然后被贴的那个人不同意
: 公开 ≠ 放弃权利
: 以人格权来说
: 台湾有过判例是IG FACEBOOK公开照片
: 然后未经本人同意被他人转贴
: 结果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
: 个资法的部分也是
: 他公开不代表他就要给你无条件转贴
https://i.imgur.com/UvWCcaB.jpeg
但我看这个条款就是允许不违反一些规则下的任意转贴
我也不认为球球那样没错
但是厂长要桶球球 应该也要正确的引用板规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