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千名诈欺犯 仅2人判刑逾3年

楼主: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5-09-01 10:55:51
千名诈欺犯 仅2人判刑逾3年
审计部疾呼推动量刑法制化 对法官判决有拘束力 学者建议恢复强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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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部报告指出,诈欺犯重刑率过低。图为去年在印尼被查获从事电信诈欺的台籍通缉犯,遭遣送回台。(本报资料照片)
诈欺猖獗,过去1年全国诈欺财损约1200亿元,然而审计部报告指出,虽修法加重诈欺刑责,但近6年判刑逾3年者竟只有0.2%。审计部疾呼,应加速推动量刑法制化,对法官判决有拘束力;学者则建议,除修法提高量刑门槛,也应考虑恢复强制工作,遏阻诈团气焰。
去年《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将原本《刑法》加重诈欺罪提高最重可判12年、罚3亿元,但统计6年来,适用加重诈欺的有期徒刑判决80万件,判3年以上者只有0.2%,等于1000个诈欺犯只有2人比较“倒楣”要坐久一点的牢。
审计部报告指出,应重启卡关的《刑事案件妥适量刑法》,将量刑法制化,否则只有指引建议,对法官无约束力。司法院回应,除推动立法,也会在既有量刑系统增加新犯罪样态,供法官妥适量刑。
然而,铭传大学犯罪防治学系助理教授林书立认为,判刑低不能全怪法官,因监狱超收、法令条文不够明确,都很难让法官判得重。
他指出,政府每年都修法加重诈欺刑责,但法务部大多以侦查角度思考法令,未考虑司法审判实务。最高法院大法庭今年5月裁定的减刑“个人报酬”见解,就代表当初修法不周延,欲亡羊补牢只能再修法。
他说,日前1名被抓过28次的车手,假释后拍片炫耀曾骗26人、不法所得300多万元,法院却仅扣押7000多元,喊话“想赚钱的找我”,虽立刻被查缉、撤销假释,但透过网络渲染,轻纵车手、一放再放的问题,打脸政府“惩诈”口号,也揭露打诈不能只有行政院,修法得依据最新诈欺型态,建立跨行政院与司法院的协商管道。
研究诈欺犯罪获法务部杰出博士论文奖的高雄科技大学博士范振家建议,应对组织型诈欺设最低量刑门槛,别再让“初犯”、“悔意”成免死金牌,司法院要定期公开诈欺量刑统计,让社会监督。
中正大学犯防系教授赖拥连则认为,诈欺已成为产业链,分工拆解过的新型态犯罪,与传统法官的训练牴触,难以期待量刑能有多重,不如修法恢复“强制工作”。
他表示,让诈欺犯在监狱以外职训劳动,变相延长刑期,也能有效矫正,避免关在一起交流,出狱后重操旧业,否则矫正失灵、法官又判得轻,打诈怎会成功?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0901000443-260106
作者: MyAngel5566 (卖菸酒5566)   2025-09-01 1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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