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Atima》 之铭言:
: 标题: [闲聊] 报复性强暴
: 时间: Tue Aug 26 11:40:4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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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i.imgur.com/BV9f9uM.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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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一名妇女被强奸后,伊斯兰教法委员会非但没有逮捕强奸犯,
: 反而决定让受害者的兄弟强奸强奸犯的姊妹,这种行为在
: 伊斯兰教法中被称为“报复性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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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兔田佩可拉马上信奉伊斯兰教
: 留长指甲 并且对樱巫女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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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pttfatman: 伊斯兰人的脑回路好抽象 08/26 11:45
: → jajepound: 公开强奸好猛喔 08/26 11:46
: 推 F16V: 抽象 08/26 11:47
: 推 wu10200512: 不愧是伊斯兰教 08/26 11:49
会有这种想法也不难理解
因为女人不是人
是属于男人监督、保管的
不过古中国好像是父权、夫权
他们似乎是连兄弟都享有这样的权利
所以强奸犯侵犯的是被害人兄弟的监督权
而不是侵犯被害人
照这个体系下思考
如果要恢复原状的话
必须要用侵犯强奸犯的监督权来恢复
也就是报复性强暴
虽然不知道是不是正确的
但我把自己试图代入到他们的法律体系去思考
感觉应该是这样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