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u10200512 (廷廷)》之铭言:
: 妈 你知道吗
: 这是我被叫妓女赚来的钱
: 乌纳卑鄙是这样说的吗
: 我给忘了
我是一个孤单痛苦的人,我已经28岁,
但是我的创业总是充满挫折,
当我今年初得知明明侵权的对方却不起诉时,
我痛苦,震惊,愤怒,悲伤,为什么?
我该怎么好好保护我24岁白手起家的公司?
我用我最后的力气写下了再议书,
希望官司可以将我的故事还给我。
这几年以来,
我做着一个被人戏称“电子妓女”的工作。
当前几天有人再次骂我是个妓女的时候,
我回想起有一次我拿钱回家,我痛苦的跟爸妈说:
“爸、妈,你们知道吗,这是我被称为妓女的钱”
他们无言以对,那沉默悲伤的双眼我到现在还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