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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25-08-14 08:20:31※ 引述《F16V (Handler One)》之铭言:
: 公务机车用来通勤代步 台中公务员贪30元油钱未遂…下场却很惨
: 时任台中市食品药物安全处陈姓技士将公务机车用于上下班往返实验室与公共汽车站间代步,检方查出他5天往返40公里约诈得油钱30元;法院审酌,陈核销油钱前就经内部发现应论未遂,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诈欺得利未遂罪判他4月,缓刑2年,可上诉。
: 检方起诉指出,陈男负责食品药物安全稽查并配有1辆公务机车,依规定不得挪为私用,他2024年2月间却有5天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将公务车在上班前、下班后,作为往返顶何厝公共汽车站及台中食安处实验室间的代步之用。
: 检方查出,陈同年月17日、29日再持中油车队卡分别加油129元、100元,还在公务车每日消耗油量统计表填写不实路线上呈核销,但因内部发现异状通报政风室,调查他自公共汽车站往返实验室5天距离约40公里,换算油钱约30元,认定他诈得公帑30元,全案经食安处告发后。
: 检方讯时,陈坦承犯行,并有机车加油纪录、行车轨迹等可佐,检方侦结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上机会诈欺得利罪嫌起诉他。
: 台中地院审理时,认为食安处内部核销油钱之前,就以察觉异状并通报政风处,调查发现陈行为,陈因此未能获得免予支付该油料30元的不法利益,应改论诈欺未遂,另陈也在同年3月离职前缴回30元。
: 法院审酌,陈当时身为公务员,受国家俸禄,本应廉洁自持, 竟为贪图小利,借由使用公务机车而诈领不法利益,行为操守可议,考量他犯后坦承,行为未遂且缴回30元,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诈欺得利未遂罪判他4月,缓刑2年,并应向公库支付1万元。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927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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