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u10200512 (廷廷)》之铭言:
: 也没修法啊
: 怪车子爆冲 过失致死关不了几年 搞不好还缓刑
: 然后两手一摊没钱就没事了
: 去立法院或律所外面把人当保龄球瓶撞
: 可能才会把开车撞死人刑期调高吧
: 推 DaibaNana: 法律没问题啊 这是判断的问题 07/07 18:09
: → wu10200512: 开车的人应该要了解车子对行人来说很危险 07/07 18:11
: → wu10200512: 应该赴更高责任 不然怎样都过失致死就饱了 07/07 18:11
: → WindowDragon: 可是我没钱 两手一摊 07/07 18:12
60岁以上每年换照ㄚ
没照只要出事 就视为恐怖攻击
开着一吨的大铁块在路上冲撞
跟拿枪在路上扫射有什么不一样
对ㄚ
要不要上路是你可以自己决定的ㄟ
肥肥建议
无照肇事=恐攻
酒驾肇事=恐攻
都先关30年再说
对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