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lly911006 (小温)》之铭言
: https://i.imgur.com/Y3eYcuu.jpeg
: 姆咪
: 一直觉得实务的相当因果关系屌打条件因果和客观归责
: 对ㄚ
我觉得相当因果关系才是纯大粪
因为你只是说 有相当 无相当
但你根本没有一个标准
这个词就只是一个抽象的 没办法具体化的判断
而且相当因果关系完全搞混
因果关系 与 归责 两个不同层次的区分
因果关系
郑捷杀人是不是跟他老妈生下他有因果关系
当然有阿 他妈不生 不就没郑捷
但重点应该是在 怎么样的因果关系是需要被归责的
那会有很多判断标准去看是否可归责
结果最后相当因果关系的内涵在实务上
除了风险升高有争议以外 其他的不都抄过来了
不就演变成套皮的客观归责==
比较早的判决真的就是你根本不知道何谓相当 都是看法官心情
然后连纯因果关系 跟 归责 都分不出来
对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