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侦查羁押庭的阅卷权就是这样的
只是我觉得怎么那么久才出事
大学时通过的时候大家一片欢欣鼓舞
台湾又迈向人权一步
结果我出社会后
一大堆律师被这个东西抓进去关
不过我也能理解为什么大多数的留德学者会支持
甚至还要全面开放侦查中阅览全卷
因为德国是这样的
之前最高检察署派检察官去考察后
发现德国更屌
他们是检察官直接把原卷+证物寄到律师事务所让律师慢慢看
然后德国律师被问到“啊你们如果泄密要怎么办?”
德国律师认为这是相当难以置信的
因为他们非常重视职业上的道德伦理
“卷证弄丢怎么办?太晚归还怎么办?”
以后就不能享有检察官寄包裹的福利了
只能去检察官那边看
那篇文章全文我忘了 反正大概是这意思
我在想
究竟是台湾政府看不起律师让他们没受到应有的尊崇
还是说台湾人民族性天生就不适合操作西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