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佼有她11岁性影像!20岁被害女“补告”
其中有1名20岁女子,11岁就读国小5年级时被拍下全裸并摆出M字腿姿势的影片,在她19岁
收到警方通知后,曾去警局作笔录,但并未提告,检方仍将黄子佼持有她私密影像的部分提
起公诉、一审也判刑,目前在二审审理中,这名被害人后来改变心意,对黄子佼补提告诉,
台北地检署昨(23日)移送高院并办。
无故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是公诉罪,尽管这名20岁女子第一时间没告黄子佼,检方仍可将她受
害的部分起诉让法院判决;全案已在高院审理时,她才改变想法“补告”黄子佼,北检认为
这和前案持有的性影像属于单一持有行为,应予并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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