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各马可
: 1-6
: 宣导这一理论(柏拉图的理论)的人们对于他们排列了先后次序的事物,
: 从不提出型(理型)(所以他们不提出一个涵盖所有数的型)的概念
: 但是他们却既用善来述说实体,也用善来述说性质和关系。
: 而绝对或实体在本性上优先于关系,关系似乎是实体的派生物或偶性。
: 所以,不可能有一个理型适合这两种不同的善。
其次,善像“是”一样有许多种意义(它可以述说实体,如神或努斯;
可以述说性质,如德行;可以述说数量,如适度;可以述说关系,如有用;
可以述说时间,如良机;可以述说地点,如适宜的住所等等),
所以它不可能是一个分离的普遍概念,
(它必须是一个统合的普遍概念?)
否则它就不可能述说所有范畴,而只能述说某一个范畴。
(如此一来它才可以述说所有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