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victor87710 (星街的独角虫)》 之铭言:
: 标题: [闲聊] 鬼岛真的很爱保护加害人
: 时间: Sat Jun 21 21:08:0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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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院拍板少事法修法 少年3年未犯即可“抹去前科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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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草案内容,少年若曾受法院保护处分、转介处分,或经刑事判决确定后已执行完毕或
获
: 赦免,只要在3年内未再涉及其他案件并受处分或判刑,即可申请涂销前案纪录与相关资
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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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年轻猴子更猖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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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安份个几年前科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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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法更严苛吧
中文不是写得很清楚吗
少年受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处分执行完毕二年后,或受保护处分或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三年
后,或受不付审理或不付保护处分之裁定确定后,视为未曾受各该宣告。
少年有前项或下列情形之一者,少年法院应通知保存少年前案纪录及有关资料之机关、机构
及团体,将少年之前案纪录及有关资料予以涂销:
现行法
1、处分执行完毕两年后涂销
2、刑罚执行完毕后涂销
3、赦免三年后涂销
新修草案
少年前案之处分或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三年内未再受他案之处分或刑之宣告,其前案始
视为未曾受各该宣告。(修正条文第83条之1)
1、处分执行完毕+3年内不得犯其他罪=涂销
2、刑罚执行完毕+3年内不得犯其他罪=涂销
3、赦免后+3年内不得犯其他罪=涂销
还是说其实我弄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