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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2:43:15约砲偷拔保险套挨告性侵 男同志被重判3年10个月
男子阿强(化名)去年透过交友软件结识A男,双方相约发生性行为,他却被抓包在过程中偷偷拔掉保险套,因而被A男提告性侵。虽然阿强矢口否认,但一审仍被士林地院法官依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他提起上诉,二审依旧被裁定驳回
判决书中记载,阿强去年间透过交友软件结识A男,双方相约在A男住处发生性行为,他明知A男同意发生性行为的前提是必须戴保险套,却还是在过程中将保险套脱掉,经A男质疑并拒绝继续发生性行为,他仍忽视A男的顾虑及意愿,强制性交得逞。
阿强到案之后矢口否认性侵,他声称,性行为过程中都有戴保险套,只是在休息时不慎滑落,之后就没有继续做了。辩护人也强调,依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鉴定书结果显示,A男体内并无验出阿强的DNA,无法证明阿强曾与A男发生危险性行为。
不过,士林地院法官认为,A男的证述前后一致,他在本案发生后,随即传讯息将此事告知
友人,还因为报警而与阿强发生肢体冲突,随后前往医院验伤,并决定报警提告,后续也持续就医服用防HIV病毒的药物、看心理医生,若非实际遭受性侵,他为何要冒著名节受贬抑及涉犯伪证、诬告罪的风险,诬指第一次见面的网友阿强性侵。
一审法官认为A男的证词可信,加上阿强过去有性案件相关前科,最后依强制性交罪判处阿强有期徒刑3年10个月。阿强不服,决定提出上诉。
二审高等法院法官认为,案发后A男的诸多行为及情绪反应,都与一般经历预期外不安全性交行为后,因害怕染病而采取的补救措施大致相符,如果不是真的发生上述事情,他何必与阿强发生争执,后续又积极就医、表现出害怕之情。
最终,二审法官也没有采信阿强的说词,裁定驳回,全案仍可上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618/29803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