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鬼父强逼小学女儿“清枪” 呛:没性侵妳是伟大的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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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名单亲爸爸,自女儿小学五年级起,以每月至少1次的频率,强逼她帮忙打手枪,
过程中还会自夸“很大很粗”,直到女儿18岁才停止犯行,去(2024)年3月间,已35岁
的女儿报案揭发,该名单亲爸爸还声称没有性侵女儿是“伟大的克制”。台南地院一审依
12项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单亲爸应执行2年6月,二审台南高分院改判2
年,并宣告缓刑。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去年3月间,父女俩在住处客厅吵架,女儿拨打113报案,提及爸爸自她国小
五年级至18岁,会要求她帮忙打手枪,爸爸则声称自己没有性侵她,已经是“伟大的克制
”,认为这只是他心理上的需求,况且自己都已经“压抑住”、云过烟轻,不懂为什么女
儿要一直记在心上,批女儿不要脸。据了解,受害女儿3岁时母亲就离家出走,小学五年
级时2位姐姐离家前往投靠母亲,剩下
阿嬷、弟弟、受害女儿与爸爸同住,自那时起,爸爸就开始在客厅要求女儿以手为其抚摸
性器,并以每月至少一次之频率进行,女儿虽有表达不愿意,但爸爸认为这是在帮他,不
要把它想得很脏,持续猥亵行为直到女儿18岁。
女儿在成年交男友后,感到实在恶心才坚定拒绝这种不当接触,并在就读研究所时接受心
理咨商。上研究所后,女儿曾与爸爸提及此事,但爸爸认为这是“神圣的事”,觉得女儿不
该再提起这件事,碍于爸爸是家中经济支柱,女儿也不敢轻易提起告诉。
台南地院审酌,被告身为父亲,未能提供安全无虞环境,反而为满足一己之欲望,利用自
己是家中经济主要来源之优势,动辄贬抑女性,长期对女儿强制猥亵,致其身心受创,与
女儿争执之际,不仅未思己过,反而称自己未对女儿强制性交是伟大的克制,在本院审理
时不断高喊自己是成功的父亲,犯后态度殊无可取。
台南地院一审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共12罪,应执行2年6月,父亲上诉,台南
高分院改判2年,并宣告缓行。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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