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wlicn (转头看你好想笑)
2025-05-20 02:32:01如题
连续两起重大事件
第一件是buff叠满的加害人
很符合废死团体想保护的对象
第二件是有路怒症的老人
搞不好还有精神病
这也是废死团体最喜欢保护的对象
为什么这么喜欢保护加害人,想阻止公权力去淘汰不配在人类社会生存的人,可是你们保护的加害人却是在无原因的情况下,夺走他人生命权的人,这是啥逻辑?
废死团体很喜欢说是为了避免冤案,不过这种证据确凿没有疑点的案子你们来凑什么热闹
题外话我也不喜欢死刑,如果是恶性重大的杀人犯,最好是无期徒刑不得假释然后加上鞭刑,如果是要给惩罚这比较痛苦